票据债权人和付款人有何责任

2016-02-23 15:131170

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

票据责任


1、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


2、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提示: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到期日起2年。


3、付款人的审查义务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事由,付款人可以对持票人拒绝付款。


提示: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4、拒绝付款


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合理事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这就是所谓的票据“抗辩”。


(1)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当然,若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拉夏贝尔被三家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2021-11-25 14:48
7666

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2021-09-30 15:43
63205

聚焦债权人大会:华晨人士致歉释疑,债权人并不买账

2020-12-02 11:50
161821

又一家出事,润东汽车集团遭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2020-08-26 11:26
163697

2020,全国多家法院禁止老赖开车了,债权人有希望了!

2020-03-28 21:03
71506

最高院:上市公司“暗保”虽然无效,但其也应因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暗保”行为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0-02-19 20:55
33588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