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省份"十三五"怀梦自贸区 地方改革热情激发
在近期陆续出台的地方“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上证报记者发现,有贵州、广西、黑龙江等十多个省份明确提出要申建自由贸易区。
以自贸区为载体的地方改革热情正在全面激发。
在近期陆续出台的地方“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上证报记者发现,有贵州、广西、黑龙江等十多个省份明确提出要申建自由贸易区。
这些省份基本分为两大阵营,一类是以贵州、湖南、江西、河南、陕西、湖北等为代表的内陆省份,提出要借建设自贸区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另一类是以广西、山东、黑龙江、内蒙古为代表的沿边省份,提出要通过建设自贸区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加快实现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及自由化。
“内陆省份建设若干自由贸易园区或增加综合保税区,有助于提高内陆省份的开放度和对外联络;沿边省份建设自由贸易园区,有助于支持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国家第三批自贸区试点中,上述两拨省份都有可能考虑,预计第三批自贸区的数量将达到5-6家,具体时间点最快在2016年上半年度。”上海财大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告诉上证报记者,有的省份园区建设方案已经形成,只等中央发令枪响。
内陆省份: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一些内陆省份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通过设立自贸区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贵州提出,要争取设立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路子。河南表示,要推进开放发展,拓展战略新空间,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陕西明确,要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西安自由贸易区。湖北也提出,要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区经验,整合武汉、宜昌、襄阳等地优势,积极申报建设中国(湖北)内陆自贸区。
湖南则提出,要全面对接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的研究论证与申报建设。
而江西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写道,要实施全面开放战略,主动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主动对接上海、福建、广东自贸区发展,借鉴复制其试点经验,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园(港)区。
不过,记者发现,此前一批舆论关注度很高的地区,如重庆、河北,并没有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涉及自贸区。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对上证报记者透露,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框架下,河北可能将以天津自贸区扩区形式纳入自贸区建设中。
至于重庆,其“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重庆将支持两江新区做大做强,强化开放门户功能,使两江新区成为内陆开放的排头兵;同时加强中央商务区建设,加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和铁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功能,推动口岸经济发展。
沿边省份:对接国家开放战略
尽管上海、天津、福建、广东建设在先,但一些沿海、沿边的省份,对设立自贸区依然热情高涨。
广西、山东、黑龙江、内蒙古以及浙江在地方“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都提出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或自由贸易港区。而且,这些区域提出设立自贸区,均将之作为当地对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载体和平台。
比如广西,提出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探索对外开放合作新模式,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新高地。
为了构建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对外开放平台,黑龙江提出,争取建设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建成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综合保税区,推动黑河、绥芬河、黑瞎子岛和同江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内蒙古则称,为提高对俄罗斯、蒙古国的开放合作水平,将加强开放平台载体建设,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加快满洲里自由贸易区申报建设进程,启动中蒙双边自贸协定相关工作。推进国家级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山东提出,加快中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和产业园建设,支持在贸易、投资、服务、产业合作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和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打造东北亚及环太平洋合作重要平台。
浙江也在其“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为此,浙江将全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随着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开启,国家将大幅推进和签署相关自贸协定。中国要加强与周边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在此背景下,广西、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等省提出建设自由贸易园区,重要性凸显,其自贸区申报工作也将多一分胜算。”孙元欣如是说。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