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18日联合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18日联合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是在2004年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修订完成的,重在处理好货币市场基金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也是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政策措施与监管责任的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期限及比例等监管要求,强化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控制,并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做出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提高行业流动性风险的自我管控能力。
此次修订还对摊余成本法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偏离度风险实施严格控制,分别针对不同的偏离度情形设定了相应监管要求,并针对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互联网销售活动与披露提出针对性要求。
办法还鼓励货币市场基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发展,积极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支持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转让,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支付功能。
货币市场基金是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的证券投资基金,本质上属现金管理工具。2013年下半年以来,由于互联网平台的介入与推广,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得以快速增长,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新型投资理财渠道。但在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业务融合发展过程中,也伴随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作者:赵晓辉 刘铮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