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2015年12月16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
图片 本报记者 刘志良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5年12月16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交流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和经验,安排部署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杨子强主持会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京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保险公司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要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找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着力点,将产业扶持和带动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有机结合,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增强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潘功胜指出,新时期金融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要健全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创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潘功胜强调,金融机构要履行责任、真抓实干,做好金融扶贫各项工作。一是各金融机构党委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二是要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工作机制,明确金融扶贫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考核到位。三是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规划和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严格督促落实。人民银行将建立扶贫金融专项评估机制,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计划。
潘功胜指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金融系统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各地要建立健全贫困户基础信息和扶贫开发项目库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扶贫开发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真正落地到户。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规范民间融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业务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中央农办、扶贫办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也提出了要求。刘永富指出,金融服务要精准对接“五个一批”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需求,实施好金融扶贫行动。韩俊要求,要充分发挥好各类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杨家才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金融产品,支持扶贫开发。姜洋强调,资本市场要继续发挥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周延礼要求,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健全贫困地区保险服务网络,进一步深化银保合作,完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链。
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银行田东县支行介绍了各自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对下一步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提出了具体举措。贵州省、甘肃省政府负责同志就支持金融扶贫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在省、市、县设立分会场,各级人民银行、发展改革、财政、银监、证监、保监和扶贫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辖内有关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