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证监会发布会说了啥?
监管层再去杠杆 融资保证金提至100%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此调整将自2015年 11月23日起实施。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买入交易的杠杆率。例如,当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200万元买入证券,该笔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2倍。而当融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只能向证券公司融资100万元买入证券,此时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1倍。
近期,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追涨行为明显,融资买入涨幅高、市盈率高等高风险股票金额较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实施逆周期调节,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适当降低杠杆水平,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针对沪深交易所提高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一事,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近期股票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截至本月10日市场融资余额1.14万亿元,与9月30日最低值相比增长26%;融资融券交易量10月日均达到1020亿元,环比增速明显;11月以来日均融资额1375亿元,环比增长35%,11月9日两融交易额占市场日均成交的比重达到14.2%。
张晓军表示,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首批10家IPO将在20日左右发布招股说明书
对于IPO重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新股发行都应该坚持低价持续发行原则,首批10家由于需要准备补充材料,预计11月20日左右刊登招股意向书。证监会将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经在交款程序中的10家公司上市。
证监会:新股仍应坚持低价持续发行原则
对于IPO重启后,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是否会执行市盈率不超过23倍或者行业平均市盈率做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取消询价环节在上周的答记者问说的很清楚,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以简化程序,缩短发行周期,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其中分为两个方面,一个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一个如果有老股需对老股有锁定期要求,仍需要履行询价。
张晓军称,证券发行时要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承销方案,直接定价发行承销风险较高,承销商要综合考虑投融资双方需求和各种市场需求定价,仍然应该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
证监会:融资保证金调整针对增量融资交易 存量不受影响
针对沪深交易所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近期股票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11月10日融资余额为1.14万亿元,较9月30日增长了26%,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1020亿元,较9月份增长76%,11月日均融资交易额为1374亿元,较10月增长35%。
为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调整了融资保证金比例。此次沪深修订的主要内容为,调整融资的保证金比例从不得低于50%至不得低于100%,杠杆比例由不超过2倍到不超过1倍,融券保证金比例没有变化,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下,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来调整杠杆,但不得低于100%。
张晓军表示,本次调整只是针对新增的融资交易,规则实施前仍按照现行规则交易,修改前的现存的融资合约不需要立即改变,合约期限不受影响,也不用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可根据合约约定进行展期,同时,给予各个证券公司一周时间进行技术系统的准备工作。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两融新规将影响新增交易的杠杆率,以便规范杠杆率降低融资交易的风险,让市场波动合理化,目的不在于控制融资规模,客户仍然可以增加融资交易,新规只是规范了新增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以防杠杆率过高对市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和对投资者的损失。
据了解,根据成熟市场经验,调整保证金杠杆率比例也是监管层规范风险的主要手段。
证监会:对5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证监会对5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涉及国海证券、中国卫星、暴风科技、全通教育等上市公司。
张晓军重申,对操纵市场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供求关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证监会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
证监会:合并主板、创业板年报信披准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要求,证监会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准则进行了合并。
张晓军称,合并后的准则针对实践中年报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改,充分满足了投资者需求,实现了首次公开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性信息披露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突出信息有用,内容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要求用通俗易懂浅白语言信披。
二是构建分层次统一的披露框架,确定了分三个层次,一是法定最低信披,二是不披露暨解释的商业秘密豁免披露,三是前瞻性披露。
三是兼顾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和商业秘密的披露。增加信息披露弹性。
证监会: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证监会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市场主体认真守法。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确定了抽查的事项清单,共十七项,明确了抽查主体、抽查内容以及抽查频次等。
辟谣:中金所称未调整期指买卖数量限制
11月13日,有网友在自媒体群上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决定放宽期指当日买卖数量限额。
新浪财经致电中金所内部人士,经证实截止13日17时,中金所并未收到上级通知放宽股指期货交易限额,此消息并不属实。
网传证监会将会放开股指期货交易额度限制。
网传内容如下:“证监会决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放宽股指期货日买卖数量限制,投机型股指期货日交易量由10手上调为100手,交易佣金由万分之二十下调至万分之一。股指期货是平稳股市波动、降低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工具,请各方正确看待本次政策调整。”
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问答环节
1、问:据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请问证监会有何评价?
答: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截至11月10日,融资余额约1.14万亿元,与9月30日最低值9041亿元相比,增长26%;在交易量方面,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约1020亿元,较9月增长76%,增速明显。特别是11月以来,日均融资交易额1374.65亿元,较10月增长35%,占A股交易额的比例也由11月2日的10.7%上升至11月9日的14.2%。在此背景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融资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问:据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请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此次修订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浮动管理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逆周期调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折算率,由证券交易所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等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因此,结合近期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的情况,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我会规定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适当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
3、问:上周,证监会表示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定价发行,请问,是否依然执行市盈率不超过23倍或行业平均市盈率的做法?
答: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缩短发行周期,提高发行效率,本次拟规定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有老股发售安排的,因对老股有锁定期要求,作为例外,仍需要履行询价程序。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实施承销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承销方案。发行承销监管主要关注发行承销方案及发行承销行为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定价发行承销风险相对较高,投资风险也相对较大,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应综合考虑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和各种市场因素审慎定价。现阶段,新股发行仍然应该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发行定价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2014]公告4号)要求,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问:据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请问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于现有合约,客户是否需要立即了结?
答: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将原规定不得低于50%,调高至不得低于100%。调整后,新开仓融资合约的杠杆水平,将由最高不超过2倍,降低至最高不超过1倍。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变,仍维持不得低于50%要求。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可以根据客户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确定具体比例。
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增融资合约,规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存融资合约不需要因此次修订立即了结,合约的金额和期限不受影响,也不需要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展期。同时,给予各证券公司一周时间做好相关技术系统准备工作,于11月23日起正式实施。
5、问:上周,证监会表示将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年底前分批发行18家公司,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些公司的分批发行时间?
答: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除了要修订相关规则,还涉及证券交易系统技术改造工作,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同步启动。由于相关规则修订和技术系统改造工作均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因暂缓发行至今已超过3个月,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前,需要履行会后事项、补充财务信息等法律程序,预计11月20日左右才能刊登招股意向书;剩余18家公司将分两批发行。
来源:每日股市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