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会计“特殊事项”的处理方法
对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按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期末无余额,该科目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反映。
对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按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期末无余额,该科目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反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通过“未分配利润”项目来反映。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借: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如果收到发票余额与暂估价款不一致,且原材料已领用,其差额应冲销销售成本。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缴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处应注意,预收购房款应在收到时计算应缴税金,年末未形成销售的还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某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不需要发票。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账。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表”的“已缴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
征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退税,两项不能等同。由于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是不正确的做法。
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其他业务收入
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从国外购进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为1000元/吨,共计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计12000元;另进口关税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
贷:银行存款18000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账务处理如下: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企业在促销时,会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如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企业购买材料,如发生非合理损耗,其账务处理为:
购买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发现不合理损耗时,假设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做账时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发票,如按照增值税计税价格计算,出现账款不相符的情况,其账务处理为:
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结转时: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现金
贷: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贷:营业外收入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某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如果是上一年变的,所作会计分录为:
计提所得税时:
借:利润分配
贷:应缴税金
支付罚款时:
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投资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核算金额,不编制会计分录。在对来料进行加工过程中,只对构成加工产品实体的其它材料的成本及人工费等进行金额上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领取“来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它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结转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通过“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再计提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