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为什么禁止出口?
海关联合有关部门分别于2001年(第一批)、2004年(第二批)、2005年(第三批)、2006年(第四批)、2008年(第五批)对外公布五批禁止出口货物,虎骨、犀牛角等珍稀药材“榜上有名”,但木炭、森林凋落物、发菜这些货物为什么禁止出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需要明确的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是“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竹制炭、果壳炭、果核炭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以及机制木炭都不在此列。 木炭属于高耗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有数据说,每烧制1吨木炭需要消耗10吨左右的天然木材,同时产生约1.6吨二氧化碳及有害气体,极大消耗林业资源,并严重污染空气环境。所以,禁止出口木炭,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及国内有限的森林资源。
森林凋落物及其形成的森林腐殖质是森林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森林涵养水源、减缓地表径流、维持土壤肥力、保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不但禁止出口森林凋落物,同时也禁止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商业开发。
发菜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固沙植物,主要分布在荒漠草原,是一种能固氮的光合原核生物。由于发菜能用无机碳和无机氮合成有机碳和有机氮,对改良荒漠土壤,繁衍其他生物有重要意义。被誉为“开发荒漠的先锋”。 但近年来,一些草原地区采集发菜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草场退化和沙化,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农牧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为保护生态环境,国务院于2000年发布通知,禁止采集发菜,取缔发菜贸易。
四氯化碳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元凶,为保护大气臭氧层,禁止用于清洗剂的四氯化碳出口。不仅如此,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还对外发布公告,要求从2003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四氯化碳作清洗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