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明确建筑安装人员跨省作业避免重复征个税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何雨欣、王镜茹)记者2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下发公告,明确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相关问题,避免重复征税。随着经济发展,建筑安装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跨地区作业日益频繁。然而各地对跨省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政策执行口径存在一定差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何雨欣、王镜茹)记者2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下发公告,明确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相关问题,避免重复征税。
随着经济发展,建筑安装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跨地区作业日益频繁。然而各地对跨省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政策执行口径存在一定差异,税源归属难以准确界定,导致部分建筑安装企业重复扣缴个人所得税。
公告称,建筑安装业异地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由其所在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对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工程作业所在地和扣缴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信息传递和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征税,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