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十条”出炉 新一轮经济刺激或展开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扩大内需诸措施中,中央投资是最直接有效的举措。能否保证中央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成为该措施能否见效的首要因素。某大行总部一高管称,中央投资项目一般都是银行贷款的优质项目,从去年底开始,许多银行已经开始着手争抢这些项目。因此这些项目的贷款基本上能得到满足的,问题是地方配套资金能否落实到位。
新出台的《意见》提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这些项目配套资金的融资渠道。
内蒙古金融办有关人士表示,为配合中央扩内需政策,该区采取了许多措施:支持地方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增强扶持中小企业的能力;牵头组织6家企业筹备一个10亿元规模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并在筹划股权投资基金,以拉动民间资金投入。
刺激消费是扩大内需的另一重点。为此,《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有针对性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的信贷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扩大汽车贷款证券化规模,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是老大难问题。在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上,《意见》提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新市场;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
在具体渠道上,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同时通过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规模,在银行间市场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措施。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信息部高级经理竺小龙透露,2008年共有5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债1.6亿元。“协会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吸引更多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
在加大金融对三农支持力度上,为完善农村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力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特点的“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并支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发行涉农企业短期融资券、小企业集合债券和涉农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
不过,《意见》亦提醒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