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对出口商的吸引力及适应性分析
一般来讲,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五)保理对中小外贸公司的吸引力还体现在将它与其他信用保险方式、付款方式比较具有优势。“高效务实、合作共赢”——中保信融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专业、最优质的保理服务以及最前沿的金融行业资讯。
一般来讲,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但由于两者在参与管理、控制方式、风险分担与利益分配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使得那些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且拥有优质项目来源与良好盈利模式的中小外贸企业往往偏好于寻求银行融资。这是为了避免股权被过早或过度稀释而弱化乃至丧失公司控制权。然而,中小企业却因普遍缺乏能为银行所接受的固定资产或有实力第三人担保等,如果以传统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其结果多半是到处“碰壁”,但保理作为一种“非担保融资”,却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中小企业在融资时的一些缺陷,且并不增加中小外贸企业新的风险。
(一)保理使在赊销的交易背景下,出口商收取账款有保证对出口商来说,运用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向卖方提供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方出售货物后就可以获得70%至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贴现融资。
(二)保理有利千中小企业增强出口竞争优势在买方市场的国际贸易环境下,付款期限越长将越有竞争力,可对于中小贸易公司来说,付款期限越长意味着收汇风险也越大,因此,在进行付款条件谈判时往往较为保守,结果经常会失去一些有利的贸易机会。通过保理业务,由于有保理组织的付款承诺,应收帐款的付款期限可以得到保证,从而使其放心地使用赊销的方式进行出口贸易,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并有利于出口商市场和新客户的培养。
(三)中小企业采用保理业务可以借助保理商了解客户的资信及销售状况,并减轻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成本近几年,随着经营外贸业务门槛的逐步降低,将会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获得外贸经营权,这些新进人外贸行业的企业,缺乏实际经验,对进出口业务了解不多,利用保理业务,由保理公司代为中小企业调查进口商的资信、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事宜,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即节约管理成本,又克服了自己无力进行贸易伙伴资信调查的缺陷。
(四)保理业务为中小贸易公司拓宽了融资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中小企业已经占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其数量占全部企业的90%以上,产值占整个工业产值的60%,出口量占到总出口量的50%。但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制约其快速发展的瓶颈,中小贸易公司同样面临着融资问题。但通过保理业务融资,由于不需要担保,出口商货物装船,出售票据给保理组织后,就能立即收到现金,改善其资产负债比率,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吸引力,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其进一步融资。
(五)保理对中小外贸公司的吸引力还体现在将它与其他信用保险方式、付款方式比较具有优势。
首先,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比较具有一定的优势。出口信用保险也其有保理业务中坏账担保的功能。尽管信用保险和保理业务的坏账担保服务同样具有消除或减少因信用风险而形成呆账坏账损失的功能,但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保理业务的坏账担保服务可向出口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并且对所形成呆账坏账即期偿付,保理商对呆账、坏账的赔付不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文件和证明。而信用风险通常仅赔付呆账坏账金额的70%至90%,并于形成呆账、坏账四到六个月后才赔付,且索赔手续繁琐、耗时。
其次,保理与其他付款方式比较也有一定的优势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虽然有最大的收款保证,但是由于其较高的开证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对进口商较高的资金占用率削弱了出口商的竞争力;而且信用证业务遵循严格的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原则,如果信用证下的有关单证出现稍微不符,也可能使原先收汇相对安全的信用证业务变成风险重重的托收业务。而单独以承兑交单。3/A、付款交单(D/P)方式成交虽然增强了出口商的竞争力,但收汇风险又过大。所以,在欧美国家的贸易结算中,保理业务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
同时,国际保理作为一种为非信用证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融通的综合性国际结算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中小外贸公司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均可选择保理业务:第一,对国外客户资信不了解,且对方不愿意接受信用证方式,要求以O/A,D/A等信用方式作为支付手段。第二,以往采用托收方式交易,经常发生愈期、拖欠货款的现象。第三,出口商同意对进口商采用远期赊账方式销售。第四,出口商同意对应收账款寻求催收和跟踪管理。第五,由于市场和其他方面变化等原因,出口方可能失去原来用证结算的订单。第六,出口商经销的消费品,发货数量少、批量多,力求减少中间环节。
转载自:中保信融国际商业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