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新开河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定
日前,康美新开河在吉林省前期监测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审核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顺利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竞争淘汰机制,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隔2年监测评定一次。
日前,康美新开河在吉林省前期监测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审核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顺利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定。
康美新开河于2004年12月被认定为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1年12月被中央八部委联合认定为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是康美新开河被认证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后的首个监测年份,今年4月,康美新开河向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监测申请,并组织报送监测材料,在吉林省前期初步监测的基础上,9月18日通过专家审核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顺利通过监测。此次监测的顺利通过,是对康美新开河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工作的肯定,为康美新开河新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增强了康美新开河在业内的影响力。
据了解,国家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旨在更好的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利益连结关系,有效带动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同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可以享受税收政策、金融信贷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地方的财政扶持政策。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竞争淘汰机制,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隔2年监测评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