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业态模式分析(一)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互联网为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金融活动,如线上支付,线上资金筹集以及线上理财等金融服务。金融的本质是货币的发行、资金的筹集、融通以及支付结算,因此互联网金融可以分为:筹集类、融通类、第三方支付以及货币类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互联网为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金融活动,如线上支付,线上资金筹集以及线上理财等金融服务。整个金融活动的开展、进行和完成均应以互联网为依托,有效突破了传统金融在时间、地域上的限制,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资源配置更加方便、快捷、透明、有效。
金融的本质是货币的发行、资金的筹集、融通以及支付结算,因此互联网金融可以分为:筹集类、融通类、第三方支付以及货币类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资源开放化
基于互联网技术本身带来的开放性社会资源共享精神,所有使用网络的人都能因此不受限制的获得互联网提供的资源,因此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资源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两个主要特点。资源开放化的互联网金融使用户获取资源信息的方式更加自由,同时拓展了互联网金融受众的有效边界。
2、成本集约化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相比最大的弱势在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互联网的开放和共享性,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被极大的削弱。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及交易等流程,减少传统中介的介入,降低了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据证券时报网报道,阿里金融单笔小微信贷的操作成本为2.3 元,而银行的单笔信贷操作成本在2000 元左右。阿里金融实现低信贷成本的原因在于“互联网微贷技术”,即用户的申贷、支用、还贷均可在网上完成,这极大地降低了成本。
3、选择市场化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不仅为传统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展示产品的平台,也提供了更多的金融产品可供选择,这些金融产品有更具竞争力的收益率,更低的进入门槛,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选择合适的产品。优质金融产品的大量出现也加剧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金融市场由资源垄断型市场逐渐转换为自由选择型市场。
4、渠道自主化
传统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非常有限,大多集中在银行、券商等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电商平台、第三方门户网站、社交网络平台等都可以成为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因此金融机构在渠道的选择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性。
5、用户行为价值化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消费者的行为不再只是行为心理学家研究的对象。运用数据分析量化用户行为,了解用户群的特点,有效进行市场细分,可以定位用户的需求和偏好,进行精准营销,通过为企业节省巨额的营销和销售成本进而带来极其巨大的商业价值。
6、行业风险扩大化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进入金融行业的门槛降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普惠,但是这同时也加剧了该行业的风险。缺乏金融风险控制经验的非金融企业的大量涌入,加之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速,涉及客户数量多,一旦出现风控事故,极有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得风险迅速蔓延以至于造成群体性事件,最终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及关联经济体造成损失。
7、营销网络化
互联网金融营销模式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互动式营销,金融产品多是虚拟产品,线上信息能帮助客户直观的了解产品讯息,所以这一低成本高效率的营销方式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加之社会性网络服务的普及,微信、QQ、微博等社交网络对信息的病毒式传播,网络在金融营销中起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8、模式多样化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在结合的过程中创新了许多商业模式,比如众筹模式、网上点对点贷款的P2P 模式、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的货币基金销售模式,当然也有传统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模式。多样化的模式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了活力与创新,但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困难。
三、互联网金融业态模式列表
类型 |
包含内容 |
行业特点 |
举例 |
1.资金筹集 |
众筹 |
创意类项目的发起者通过在新平台向投资者筹集资金 |
点名时间 |
P2P网贷 |
个体或个体商户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贷款 |
人人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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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小贷 |
电商企业利用平台积累的企业数据完成小额贷款需求的信用审核并放贷 |
阿里小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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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融通 |
银行业互联网化 |
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银行理财业务 |
招商银行 |
证券业互联网化 |
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证券业务 |
国泰君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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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互联网化 |
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基金业务 |
天弘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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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互联网化 |
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基金业务 |
众安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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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币支付 |
第三方支付 |
独立于商户和银行的在线支付结算平台 |
中金支付 |
4.货币发行 |
虚拟货币 |
通过计算机技术生成的非实体货币 |
比特币 |
四、资金众筹模式分析
(一)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资金筹集
众筹是指小企业主、艺术家、个人通过互联网或者SNS向投资人展示项目、活动以获得资金的方式。众筹参与者分为发起人、支持者和平台。发起人为资金的需求者,通过向投资人展示项目、活动以获得资金;支持者为提供资金的一方;平台为连接发起人与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
众筹的主要形式是发起人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介绍项目并预先设置目标金额、筹款截止日期及回报,放到网站供支持者浏览。网站会进行一定的审核,支持者在浏览项目过程中,对自己感兴趣的项目进行投资支持,帮助项目发起者完成项目。
1.产品式众筹平台
产品式众筹类似于网上购物,两者的模式都是在网上提交订单,在一定时间之后发货。但两者的不同之处是众筹模式下,买方(支持者)在支付后,卖方(发起人)无法立即发货。因为商品的研发、生产等过程需要使用到买方(支持者)的资金。而且发起人通过这一方式可以根据项目募集资金的成功与否提前获知商品的市场前景、客户群体等信息。
与商品期货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卖某一数量的标准化实物商品的特点相比,产品式众筹注重的是产品的创意,通过众筹可以获得潜在消费者对于预期产品的市场反馈,从而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有效规避盲目生产所产生的风险和资源浪费。
中国创立最早也是比较典型的产品式众筹平台为“点名时间”。该平台成立于2011 年年初,是借助于互联网进行小额融资的新型融资平台。平台通常不直接从事资金的吸收和发放,而是为出资人和发起人提供一个信息匹配的平台,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发起人主要是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其将自己认为有价值的项目向平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布。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这种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直接融资,而出资人可以获得实物纪念品等回报。
2.股权式众筹平台
股权式众筹是指出资人提供项目资金,占有被投资项目一定股份,待项目完成后对收益损失进行结算的模式。2012 年美国通过了一项面向公众的众筹融资的JOBS 法案—《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其允许中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并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这项法案给了美国股权众筹平台创新型融资形式合法的地位。
鉴于在中国非法集资的红线限制,国内目前的“众筹”模式一般不涉及资金的回报,只能给予实物纪念品等。与国外相比融资规模较小,发展有些受限。
虽然中国监管层还没有对股权式众筹出台明确的监管意见,但已经发展起来一批如“大家投”等典型股权式众筹平台。大家投的模式是当创业项目在平台上发布项目后,吸引到足够数量的小额投资人,融资额度满标后,投资人就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任普通合伙人,跟投人任有限合伙人),再以该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身份入股被投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出让的股份。
产品式众筹模式下,支持者获得的回报主要是产品,而股权式众筹中支持者获得的是资金。目前产品式众筹在国内居于众筹行业的主要地位,但从长远趋势来看,出于投资人相较于商品的回报更加偏好资金的回报,股权式众筹将会是众筹领域的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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