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新规打破银政生态圈 倒逼银行资产结构调整

2014-10-11 16:03903

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出台对于银行的风险在于债务整合中是否把银行的贷款都纳入预算,不纳入预算的贷款可能产生坏账风险。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存量贷款和在建项目融资,提出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表,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偿还存量债务等具体措施。

  国庆期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一重磅消息,不仅对地方政府是“当头一棒”,而且也宣告了银行向其融资平台大量投放贷款的终结。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调整银行资产和收入结构,信贷资源将向住房按揭领域倾斜。同时,较低融资成本的地方债券将减轻政府利息负担,并以发债偿还存量贷款。

  倒逼银行资产和收入结构调整

  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看,其中,银行贷款55252.45亿元,BT(building-transfer,建设-移交)12146.30亿元,发行债券11658.67亿元,信托融资7791.90亿元。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计算,银行贷款、BT、债券和信托在政府债务融资渠道的占比分别为50.75%、11.16%、10.71%、7.00%,是地方债务几种主要融资方式。

  《意见》对政府融资方式进行了规范,采取发债和与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融资平台不再承担后续融资功能。上述数据显示,地方政府融资一半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意味着银行与政府融资平台长期形成的生态圈将被新规打破。

  “政府发债的方式替代原先贷款为主的多元化举债方式,使政府对银行的业务需求发生了转变。”招商证券10月8日发布的研究报告分析。

  “业务需求变化将导致银行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调整。”报告认为,资产结构上,贷款类及平台类融资业务受到抑制,政府发债类业务将爆发,表现为银行贷款、同业资产受到抑制,对接发债的债券投资资产增加。

  报告认为,表现在银行收入结构上,贷款、同业利息收入转成证券投资利息收入,政府债券承销等投行业务收入增加。规范重整之后,地方政府发债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低于贷款利率,资产置换后,静态看将降低银行息差;动态看,腾挪的贷款额度释放将提升息差。预计政府债券的承销与发行捆绑,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不会有太大冲击。”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李奇霖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债新规对银行收入影响有限,但对中间收入是利好。

  一位国有银行总行信贷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对新规尚未作出反馈。融资平台一直是政府从银行融资的主要途径,此次新规规定通过发债调整融资,降低了政府利息负担,对银行贷款收益将带来一定损失;而硬币的另一面,则是银行可通过债券承销或投资地方债,通过投行和固定收益业务增收减少资本消耗,“但从综合收益上看,还是贷款收益高一些”。

  被挤占的信贷资源去向何处?

  对于被融资平台挤占的大量信贷资源去向,李奇霖分析称,过去依靠政府背书担保模式被打破,新规实施会对银行信贷投放形成负面冲击。受经济下行影响,银行风险偏好收紧,将收缩信贷总量投放,但释放出的信贷资金并不一定能流向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对实体融资需求的满足仍取决于银行的供给意愿。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调整银行资产和收入结构。

  9月30日出台的《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将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流向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李奇霖分析,以往按揭贷款存在期限长、信用率不足的问题,这一政策的出台,银行可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将长期资产通过MBS出售,通过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债券,解决期限匹配问题,因此,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增加按揭贷款可能性较大。

  同时,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出台对于银行的风险在于债务整合中是否把银行的贷款都纳入预算,不纳入预算的贷款可能产生坏账风险。

  对此,李奇霖持同样观点,但未纳入预算的存量贷款在信贷投放环节已有风控考虑,不会爆发系统性风险,同时,这将为下一步改革创造时间和空间。

  减少利息支出以债还贷

  事实上,今年下半年以来,多省市已经发行地方债,截至8月底,已经有8个省(区、市)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6月23日,广东省成功发行第一单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2014年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的地区包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青岛、宁夏、江西等10个省(区、市),涵盖了东、中、西部地区,预计发行总额为1092亿元。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料显示,上述省市债券发行利率区间在3.88%~4.29%,其中,5年期发行利率介于3.75%~4.06%,7年期利率介于3.88%~4.21%,10年期利率介于3.93%~4.29%,远低于城投债(目前平均发行利率7%~8%)和非标产品(利率为8%~12%)的融资成本。

  招商证券报告估算,如果按照3年期贷款成本6.4%来测算,替换成政府债券4.07%的成本,每年节省资金支出约36%,将很大幅度改善政府的现金流量表。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存量贷款和在建项目融资,提出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表,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偿还存量债务等具体措施。

  “《意见》对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严格规定,可以有效避免政府的债务过度扩张,平衡政府的资产负债率,有效改善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报告称。

  上述银行人士则表示,《建议》旨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债券这一标准化产品强化财务硬约束,发行债券调整了融资期限结构,通过债券募集资金用以偿还贷款,降低利息支出,改变地方政府以融资平台为中介向银行借新还旧的贷款循环。

  转自:保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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