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你最易忽略的票据风险
2014-10-04 11:57613
如果对票据流通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便很容易被不法商人抓住疏于防范,急于成交的心理,从而许以优厚的条件(如预付货款,对商品规格、质量不提任何要求,不讨价还价甚至以比原价高的价格购买,其购买商品多为市场滞销商品
如果对票据流通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便很容易被不法商人抓住疏于防范,急于成交的心理,从而许以优厚的条件(如预付货款,对商品规格、质量不提任何要求,不讨价还价甚至以比原价高的价格购买,其购买商品多为市场滞销商品,同时允诺样品符合其要求,将大批量购买等),导致一时大意而上当,蒙受重大损失。接下来,票据圈小编带领大家一起学习票据流通相关的专业知识。
在票据的风险防范方面,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的客户。
②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
③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
④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
⑤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
票据欺诈的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伪造国外银行汇款凭证。这种情况最为普遍,在国内许多分行均有发现,其目的是诱使国内公司发货,制造预付款项等优厚条件以骗取货物。
②伪造大额银行汇票,美国政府财政部支票。这种情况是钻光票托收“立即结汇”的结算方式的空子,在收款后立即调出资金,而在银行退票追索时,不法商人已逃之夭夭,或已骗取了货物或货款并转移出境,或者是以大额银行汇票骗取国内公司发货或骗取佣金。
③尼日利亚等国家的公司支票。这种情况是支票诈骗案中最具代表性,其运输方式一般要求国内公司发货采用空运方式,因航空运单只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的作用,不是货权凭证,如遇到支票被退票时,货物已被提取,退不回来。尼日利亚公司支票欺诈多采取“广种薄收”的手法,金额不大,散发面广,公司较易丧失警惕性。支票是要求出票人与付款行之间必须有委托付款的契约,或有足够的存款,或者信用透支额度,付款行才能代为付款或代垫头寸,而尼日利亚等国外汇短缺,尼日利亚商人或金融机构一般不具备以上条件,所以尼日利亚支票大都不能兑现收款。
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利用伪造票据及汇款凭证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对此不能掉以轻心。除了上述防范措施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对银行会计部门的结算加强管理,明确其结算纪律和责任。
(一)银行结算纪律与责任的主要内容:
①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签发空头票和远期支票;
②不准套取银行信用。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③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查询银行承兑汇票挂失监控预警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票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④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有关结算办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⑤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压,影响客户和他户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的利率计付赔偿金;同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3‰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要负责资金赔偿。
⑥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二)汇票的风险与防范票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说的之外,还要注意遵循签发、承兑、使用汇票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①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
②签发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③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④汇票除向银行贴现外,不准流通转让。(注:这规定已被后来的银行结算办法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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