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破冰的传闻终于得到证实
坊间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破冰的传闻终于得到证实。今年3月,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经批准后可开班资产证券化业务。
坊间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破冰的传闻终于得到证实。9月9日,交银金融租赁在中国货币网公告,将于9月16日正式招标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约为10.1234亿元,成为我国首家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金融租赁公司,这也宣告了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正式破冰。
整体信用资产良好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化发行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投标,发行人在招标系统统一招标,各投标人在各自系统规定的终端系统投标;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档、优先B档和次级档三个品种,发行规模总计10.1234亿元;优先档为浮动利率证券,票面利率为基本利率加基本利差。其中,优先A档发行规模8.05亿元,招标基本利差区间为1.9%~2.7%;优先B档发行规模9000万元,招标基本利差区间为3.0%~3.8%;次级档发行规模11.7336亿元,次级档无票面利率。资产池平均资产加权利率为6.56%,证券获得利差支持有限。
在资产评级方面,中债资信对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的评级,在基础资产方面,信用评级为A/A -,整体信用资产良好,但信用池集中度高是不利因素;优先档证券信用评级为AAA,优先B档证券信用评级为A+,次级档未予评级,优先级/次级档的内部增信措施为优先级资产证券提供了良好的信用支持。
改变单一融资租赁模式
此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银监会人士处获悉,除了交银金融租赁公司获准资产证券化试点外,工银租赁、民生租赁、华融租赁及江苏租赁四家也获得银监会批复,首批总发行规模在60亿元左右。预计第一单租赁资产证券化试点成功后,将批复下一家,首批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节奏会相对谨慎。
今年3月,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经批准后可开班资产证券化业务。
上述银监会人士表示,由于模式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租赁资产证券化将参照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评级定价,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银监会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5月末,全国共有24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总资产达1.1万亿元。
融资租赁专家沙泉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资产证券化对租赁资产质量要求很高,同时对租赁资产的增信要求也很高,需要母公司提供担保手段为基础。通过成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SPV)进行风险隔离,将收益权转让给SPV,完成证券化后再将资产销售出去,形成租赁资产变现。以往资产证券化都是信贷产品,由于租赁资产证券化不是债权的证券化,必须由第三方进行担保。
沙泉表示,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不仅能扩大融资渠道,更能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产周转。由于租赁业务既包含债权又有物权,转让物权就能实现出表,资产证券化就能够实现出表的目的,降低了资本消耗。
沙泉认为,当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正处于转型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直接融资,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过去融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业务推动,租赁公司需要长期可流动资金,在新经济业态下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业,立足于为中小企业服务,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立新功”。
有租赁专家建议,中国租赁业要吸收国家经验,改变单一融资租赁模式,在专业租赁市场创新租赁模式和租赁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行业竞争力。
来源:烽凰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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