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银行保理业务的一些审计要点
由于保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由于保理业务在银行算是一项新的银行业务,银行内控制度和外部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问题被凸显。主要审查保理融资是否用于企业经营,有无流入房地产、股市或转入买方账户用于归还银行上期保理。
由于保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由于保理业务在银行算是一项新的银行业务,银行内控制度和外部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问题被凸显。这里主要讲述了一些审计要点,以供解决目前银行保理业务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和情况,可以缓解和遏制一些银行利用保理业务调整存款、手续费指标的时间发生,可以规避因为内部监管漏洞导致的问题。
审计要点
(一)加强对内控制度的审查。
一要审查保理业务是否按贷款管理,业务操作是否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二要审查银行对买断型保理和双保理中的出口保理商选择有无严格规定,对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有无相关规定。
三要审查保理合同和买卖协议是否设立专职的法规岗位、对因合同瑕疵带来的法律风险是否有严格的控制制度。
(二)注重对银行评级授信资料的审查。
一要审查银行是否严格按评级授信程序确定企业保理授信额度,有无随意调整保理授信额度情况,对有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理业务等综合授信的相关资料进行重点审计。
二要通过对企业报表中的应收账款,销售收入、保理融资科目复核分析,审查“授信调查表”、“客户情况调查反馈表”等资料的真实性。
(三)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
一要调查了解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背景,根据不同时期的业务量和上级行下达的指标进行复核分析,判断银行是否存在大量无贸易背景的保理融资。
二要加强对买卖合同的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标的物名称、数量和金额与企业规模、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相符;审查保理档案中的发货日期、公路运单日期、提货单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日期是否存在矛盾。
三要严格审查增值税发票。延伸审查国税局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审查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为先开后作废或先开后冲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互开的无贸易背景的发票。
四要审查卖方融资的去向。主要审查保理融资是否用于企业经营,有无流入房地产、股市或转入买方账户用于归还银行上期保理。
文章来源:德融晟商业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