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原来是这样被“玩坏”的!
信用证的融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变异。以套利套汇为目的的贸易融资,有时还会出现同一批货物反复转卖,从而增加融资杠杆的现象,如果融出的资金出现风险,则会出现违约事件。
信用证的融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变异。一是当人民币利率过高,尤其是与美元贷款利率相差较大时,贸易商可以通过信用证,利用美元利率进行融资,兑换成人民币后在国内投资,赚取跨境的利息差。
例如,在香港进行贸易融资的利率约为2%-3%,投资于国内理财产品收益率则能达到5%-6%,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利息率更高,可达10%以上。
二是当人民币持续升值时,贸易商持有人民币还可以获得货币升值收益。从2005年汇改至今,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达到25.6%,年均升值2.56%,是境外资金流入的重要原因。
三种“变异体”
正常的贸易融资变异成为套利和套汇的工具,主要有虚假贸易、虚构(转口)贸易和展期操作三种形式。
虚假贸易形式是指大宗商品在多家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循环倒手,表面上看似贸易行为,实质上货物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转移,也未被用于实体经济加工生产,表现为货物的“空转”。
虚构贸易则是通过人为设置第三方进行融资的一种贸易形式,即将一笔原本发生在境外两家公司之间的直接贸易,由境内贸易企业作为第三方中介进行转口交易,达到贸易融资目的。
当信用证到期后,进口公司还可以通过将原信用证展期,或再进口同样规格的商品开具另一张信用证的方式,将信用证短期融资转为长期融资。
风险和影响
正常的融资贸易风险有限,因为在融资过程中,贸易商一般通过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进行价格保值。在信贷管理上,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较为严格,与此前两年的钢贸融资“重复质押、多方贷款”有本质不同。
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和可能带来的风险仍然不可忽视。利用大宗商品贸易进行套利和套汇的关键,是在较短时间内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进行投资。
对市场参与者个体而言,贸易商为了将商品迅速变现,通常在国内市场低价销售货物,造成市场价格混乱。资源需求方获得了低价的商品,但国内的矿业企业受到挤压。
对中国市场整体而言,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套汇行为,本质上是将国外低成本的资金利用贸易形式转入国内,获取收益,这对中国的外汇储备形成了压力,推动人民币持续升值。
同时,目前大宗商品贸易虽然通过市场进行价值保值,但由于缺乏汇率风险管理工具,汇率波动的风险只能被动承受。例如今年3月,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下跌,就与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有关。
以套利套汇为目的的贸易融资,有时还会出现同一批货物反复转卖,从而增加融资杠杆的现象,如果融出的资金出现风险,则会出现违约事件。
单纯以套利套汇为目的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整体规模有限,但随着利率和汇率的波动,以及贸易方式创新,风险仍然有扩大可能,市场参与者需要高度关注。
来源:财新网
整理:易贸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