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用企业标准化培植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益尝试,它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因信息不对称和信用等级不足造成的贷款难问题,且贷款质量优良,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在当前"保增长"任务艰巨而迫切的背景下,认真思考和借鉴其做法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解决中小企业的问题必须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近年来,许多地方积极探索,通过设立创投基金、进行贷款风险补偿、完善担保制度、搭建融资平台、创新信贷产品等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其中,山东省济宁市通过开展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因信息不对称和信用等级不足造成的贷款难问题,且贷款质量优良,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该市的做法可操作性强、见效快、易复制,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一、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的做法和成效
(一)培植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6年7月,山东省济宁市在政府主导下,由人民银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市启动了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作。培植对象为满足一定条件但还未达到银行信贷准入标准或已获一定额度授信但信用等级相对偏低的中小企业。培植目的旨在通过信用培植提升企业的信用程度,使之跨过信贷准入门槛或增加其银行授信额度,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性困境。
人民银行是培植工作的推动和组织者,制定培植工作规划,按照培植年度对银行业机构的培植计划、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发布A级信用企业名单。为使培植工作科学、规范和标准化,人民银行建立了包括6大项26细项操作指标在内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运用该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得分在50分以上者列为培植对象;得分超过75分则为A级信用企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培植工作的主体,在人民银行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制订相应的培植计划,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作为培植对象,按照量化指标的记分结果,确定被培植对象的信用等级,然后分阶段、分步骤定向辅导和培植,梯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使之最终进入A级中小信用企业行列。同时建立培植企业信用档案,对出现信用缺失行为企业,实时退出,对信用下滑企业,警示劝告。
政府是培植工作的主导者,正式发文全面启动培植工作,并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监、海关等部门从行业角度参与培植和评定;同时把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作纳入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考核和对各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每年度对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从而为培植工作创造良好的组织和制度环境。
经培植、考核予以确认的A级中小信用企业可视其自身需求和信用等级享受相应的融资便利和优惠,比如优先获得贷款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适当扩大授信额度;在政策范围内享受一定限额的信用贷款;不低于10%的利率优惠;适当降低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保证金比例;信用特别优秀的,还可获得银行业机构的公开授信。
(二)培植工作的成效
培植工作开展两年来,济宁市银行业机构共培植中小企业756家,其中培植达标A级信用企业496家;累计对培植达标企业发放贷款125.2亿元,截至目前存量贷款无一笔不良。同时,对因规模限制、抵押条件限制而不能满足信贷需求的达标企业,金融机构通过签发票据、信用证等方式给予积极扶持。两年来各家金融机构对达标A级信用企业累计签发承兑汇票20.8亿元,累计签发信用证6.9亿美元。
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的信用价值示范效应不断显现,主动申请参评的企业数量迅速增加。2008年4月末,该市申请参加A级中小信用企业评级的企业达到1266家,同比增长62.3%;同时,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纳税、借贷等活动中的履约意识更趋浓厚。在培植工作带动下,中小企业贷款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截至2008年10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80.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占全部贷款的43.2%;金融机构表外授信余额达到83亿元。
二、多方共赢的标准化信用生产:对A级信用企业培植的思考
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作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显著的成效,关键就在于其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加工整理的特点,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了银企间的信用通道,实现了银企互促互进的科学发展。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标准化的信用生产,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了参与者的多方共赢。
(一)标准化信用产品生产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
信息不对称和信用等级较差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一方面,多数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观念相对淡漠,缺乏应有的人才储备和专业技能,通过科学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财务等方式实现信用自升级的主动性差,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多为非重复博弈,中小企业隐瞒虚报信息的现象比较普遍,银行逐个进行信息甄别的成本高昂,必然形成信贷歧视。因此,银行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交易具有明显的凭证商品属性,需要公正第三方颁发"产品"质量的认证标签,以降低交易成本,消除交易障碍。近年来,作为"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和人民银行的征信体系建设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外部评级自身存在很多问题,对解决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难有作为;征信体系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问题,但对中小企业的覆盖仍然不够,并且仅限于"征",没有直接参与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济宁市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过程不但是信用信息的透明化过程,更是信用产品的生产过程,而"A级中小信用企业"则是这个产品的"品牌"和认证标识。
A级中小信用企业的培植具有标准化特点和规模效应。银行机构将不同类型的企业纳入信用培植的"生产线",严格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进行"加工",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企业信用信息的漏损和失真,最终生产出符合要求的"标准产品"。更重要的是,标准化使信用企业培植具有可复制性,"生产线"一经形成,生产更多"产品"的边际成本将变得很小,因而表现出内在的扩张动力,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同时,在A级中小信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银行直接参与企业的信用培植,按照相关标准,帮助企业在管理经营、财务规范等方面改进完善,建立起长期客户关系,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银企间的非重复博弈,实现了双方的合作互利。此外,不同于企业外部评级,A级信用企业培植与其经营管理过程同步协调,没有硬性增加商业银行的负担,没有额外增加企业的成本。信用企业培植由此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
(二)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能实现参与各方共赢
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能够实现多方共赢,因此,各参与方具有共同推进培植工作的主动性和驱动力。
对银行而言,在获得稳定的客户群的同时还可共享其他银行的培植资源,极大降低了信息甄别成本,获得了相应的规模报酬;同时,A级信用企业作为不同企业的集合体,具有整体收益性的同时又具有风险的个体分散性,因此,面对这样的客户群体,银行既能以信贷集合的形式扩大信贷规模,又能有效避免信贷过度集中的风险,从而实现盈利的帕累托优化。
对企业而言,经过积极培植获得A级中小信用企业的标识,一方面借助培植银行实现了自身的全面提升,并与之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另一方面,则通过信号显示作用极大降低了与其他银行或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信息成本。因此,对具体企业而言,参加A级信用企业培植也许无法实现企业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却是短时间内实现信用增级的最有效的方式,由此企业可以获得融资便利和优惠,有效破除融资困境。
对政府而言,开展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是切实解决中小企业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政府知只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无须或只须很少资金投入,就可获得A级中小信用企业平均收益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同时还能有效避免信贷风险的集中,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三)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有助于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改变了银行和企业的成本收益函数,在银行和企业间建立起长期客户关系,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了条件和环境。在济宁市的培植工作中,银行与培植企业间信息透明度不断增强,信任程度加深,产品创新不断出现。比如,银行工行、农行等积极向培植企业推介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股东贷款、信息咨询、投资理财等适销的信贷和服务产品;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则在全省工行系统率先实现了集体土地上房产抵押贷款项目创新,破解了集体土地上房产抵押贷款难题。此外,伴随A级中小企业信用价值效应的显现,银行和企业间的双赢激活了银企间的互动交流,一方面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快速提升,主动向银行反映真实信息,寻求银行的帮助;另一方面,银行也更主动地扩大培植范围,创新培植方式和工作方法。由此,逐渐形成了新型的银企关系,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奠定了基础。
三、经验借鉴与政策建议
近来,为有效防止经济增长进一步下滑,人民银行已经放开了信贷规模的管制。但10月份的数据显示,银行新增贷款却出现了大幅下降,在经济增长不确定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惜贷"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在信贷规模管制取消后,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扩大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覆盖,同时要有效控制风险。显然,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总结济宁的做法,在具体开展中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行政引导,借助外部力量启动培植工作。培植工作启动之初,银行由于预期不确定往往缺乏主动性。因此,必须借助行政力量进行强有力的推动,使之进入自我成长的良性循环。济宁的培植工作就是在市委市政府、人民银行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经历了"要我培植"到"我要培植"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引导是有合理边界的,一旦市场启动起来并发育成熟,行政就要逐渐让位于市场,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是坚持市场运作,确保培植工作落到实处。信用企业培植具有"俱乐部产品"性质,主要表现为培植银行和培植企业间的博弈与合作,其内部运作必须坚持市场化和商业性原则。首先,必须明确金融机构的培植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实现银行与企业在既定规则下双向自主选择,互动共赢。其次,明确界定行政与市场的边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政府和人民银行仅仅作为推动和组织者,一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培植目标时,督促金融机构量力而行;另一方面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培植工作的规范和标准,提升"品牌"的价值和信任程度。此外,要积极推动培植信息的共享,实现信用信息的外部经济价值,同时还可避免重复培植,降低培植成本。
三是形成正向激励,切实推进培植工作的开展。要督促金融机构兑现对A级信用企业的融资便利和相关优惠措施,认真落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利率优惠等扶持政策,使A级中小信用企业真正享受到信用提升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对在信用培植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及时的表彰和奖励。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培植工作的吸引力和号召力,有效拓展信用企业培植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