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昕:闲话贸易融资的创新
本文说了,如果当前中国银行业的贸易融资市场上有创新,“代付”或许是唯一称得上创新的产品。总结起来,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伴随人类经济、贸易、社会的发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天才的人们创新了天才的贸易融资产品。
本文说了,如果当前中国银行业的贸易融资市场上有创新,“代付”或许是唯一称得上创新的产品。值得业界思考的是,为什么是“唯一”呢?
闲话贸易融资的创新
澳新银行交易银行部金融机构销售总监
仲昕(天九湾研究团队核心成员)
如果您在某个场合提到创新, 很多人都会瞪大了眼睛,以羡慕、嫉妒等眼神望着你。可见,当今社会,人们是多么的焦灼、浮躁、急功近利,或者是近乎绝望,哪怕是某个行业、某个领域一点点的改变、升级,都会带来惊喜与炒作,都会被认为是某个行业、领域的创新。
那么究竟什么是创新?关于创新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西方,人们认为创新的概念首先是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来的。 熊先生在《经济发展概论》中提出,创新是指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后来又有更多的关于创新的论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总结下来,创新应该是新的领域新的东西,应该是有创造性的思维,应该是具有实用价值的东西。
那么在贸易融资领域是否有创新?
关于贸易融资的定义、范围,每个参与者都会有不一样的定义,但基本要素是在贸易过程中提供者对需求者提供的融资。参与者可以是商人、金融机构等。
贸易融资的历史非常古老,比如我们经常在经济学里学到的物物交换,就是贸易融资的一种形式,我们叫它易货贸易,沿用至今,如中东危机中的伊拉克石油换食品计划。这是古人的关于贸易融资的最为古老创新,促进了当时及后来社会经济的发展。
票据是古人的又一贸易融资创新。中国据说在唐朝就出现了票据,西方关于票据的起源,“一说始自古希腊和古罗马,公元4世纪时,希腊人就开始使用票据......一说认为源自阿拉伯国家,发文AVAL, 从阿拉伯文的HAWALA而来,意即是票据背书,法文CHEQUE,则来自于阿拉伯文的SAKK, 意即是书面化的票据。”“但大多数学者还是认为票据起源于12世纪初叶的意大利及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商业城市的兑换商所发行的兑换证书。”(《票据法研究》,郑孟状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信用证的出现,是贸易融资领域的另一创新。关于信用证的起源,“有的说滥觞于希腊,有的说可溯源于罗马,但通说则认为始于十二世纪。当时教皇或国王派人到远地采购物资,以交通及治安的关系,不便携带金银,乃签发致商人的信函,交给特使携带。信函里表示特使所欠的货款,将以公债的形式偿还,一般认为这种信函,便是信用状的原始形态。”(《信用状理论与实务》萧启贤著,三民书局印行)“迨至十三世纪,在伦敦的犹太人和伦巴特人,也开始签发类似目前还在使用的旅行信用状。” (《信用状理论与实务》萧启贤著,三民书局印行)(据说现代信用证的背书制度(不同于票据的背书),就是来源于旅行信用证的背书。)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兴起,这种旅行信用证与CIF买卖方式结合,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跟单信用证。十九世纪末,伦敦产生了伦敦承兑信用证,一次大战后, 美国产生保兑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二次大战后,美国产生了备用信用证。这些都是贸易的发展促进的贸易融资的创新。
在贸易融资领域的另一重大创新是保理的出现与发展。“一些研究保理历史的人发现其历史可以追溯到5000年的巴比伦时代”,“英国的保理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美国商业代理商的业务,一是欧洲大陆银行的有关业务。”(《保理法律与实务》[英]弗瑞迪 萨林格著, 刘园 叶志壮译),而美国的保理起源于19世纪上半叶。欧洲的保理来源于发票贴现业务。
今天中国银行界所热衷的福费廷业务,也是贸易融资中的一大创新。“福费廷市场起源于五十年代后期六十年代初期(注:20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六十年代初期)世界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之际。当时资本货物的卖方市场逐渐变为买方市场。国际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出现了进口商日益要求延长传统的90-180天的信贷期限的趋势。” (《福费廷》瑞士信贷银行著 中国工商银行译 经济日报出版社)。瑞士成为福费廷的发源地之一。后来伦敦成为福费廷业务的中心。
保函也是贸易融资领域中的一大创新。传统的附属担保历史悠久,“如英国1677年颁布的《禁止欺诈法》中第四条给保函下的定义是:一个(担保)人承担另一人(主债人)对第三者(债权人)的偿债,违约或履约失败的义务的书面承诺。这三个人分别是受益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主债务人(通常是需要借款的客户)和担保人,即第三者(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人)对债权银行讲,“如XX不能偿还你的债务时,将由我来偿付。”(《银行保函及案例分析》邹小燕 朱桂龙 编著 中信出版社)。独立保函的产生比较晚。“在英国,由于其传统上就存在类似独立担保的‘赔偿合同’,因此,它对作为现代担保合同的独立担保的接受并未出现在其他国家所遇到的法律障碍。而在欧洲大陆,尽管早在19世纪就出现独立担保的萌芽,但是,这种与传统担保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担保实践,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在德国得到法院判例的认可;在法国,则到1982年才得到其最高法院的承认而成为合法。”(《国际融资担保的创新与借鉴》李国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独立担保几乎同时代的是备用信用证。 “相反,经过长期和广泛的争论,备用信用证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得到官方的认可而成为立法,使其成了由商事活动推动商事立法的典型例子。”(《国际融资担保的创新与借鉴》李国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现在比较热门的大宗商品融资与结构性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也是西方银行界根据业务需求进行量身定制的贸易融资产品创新。
总结起来,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伴随人类经济、贸易、社会的发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天才的人们创新了天才的贸易融资产品。
中国由于长期以来,不是贸易强国,在贸易融资领域只能是拿来主义。所以,在今天国内关于创新的喧嚣中,在凡事就喜欢帖上创新标签的滚滚热浪中,我们看到的真正的贸易融资创新的东西却少之又少。这不是中国人不聪明,这是由于当代中国人赶超思维的驱使,使各行各业需要在短时间内创造成绩、短时间内发财治富,人们哪有时间进行思考、思考与创新相干的东西?
如果冷静评论中国的贸易融资创新,唯一值得上够资格的,就是同业代付。中国关于同业代付的历史,已经无从考证。国外目前可知的同业代付的类产品在印度有Buyer’s credit (买方信用),美国有 Banker’s acceptance facility (银行承兑便利)。同业代付实际上是同业之间的拆借业务在贸易融资领域中的创新应用,就如同旅行信用证在贸易中的应用形成今天的商业信用证、商业信用证在担保中的应用形成了备用信用证一样。说它是创新,是因为在刚开始时,和许多国际性银行聊信用证、UCP,人家如数家珍,可一谈到代付,人家一脸茫然。但就是在这个茫然之中,同业代付引领了世界银行业的产品革新。尽管2012年由于国内同业代付的过度使用,导致监管当局的反弹,直至今天127号文的严格规范,但同业代付作为唯一能打上中国创新标签的贸易融资产品,在中国贸易融资的创新发展史上必将成为一个里程碑。(来源:天九湾贸易金融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