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多举措促互联网经济发展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日益融合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产生的互联网经济成为一种革命性的变革力量。政府将继续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环境,开展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日益融合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产生的互联网经济成为一种革命性的变革力量。”在第三届京交会知名企业家北京对话会上,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司长李晋奇表示,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经济领域最突出的应用,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对国民经济影响力日益突出,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0万亿元,有过网购经历用户达到3万人,网络零售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占比接近8%;手机网络用户达到1.44亿,同比增长160%,移动交易规模超过1600亿元。线上线下加速融合,跨界经营,移动电商、互联网金融等移动互联时代的产物引起广泛关注。
李晋奇表示:“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形势,下一阶段,商务部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做好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积极推动修订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研究制定出台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规章,积极构建电子商务统计检测体系和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同时,在零售领域支持网络零售平台进一步扩展覆盖范围,创新模式,支持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在农产品领域鼓励电子商务和传统农产品领域对接,开展农产品品牌化,以信息服务促进农产品的流通。鼓励支持服务百姓日常生活的电子商务应用,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方面,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创新应用。”李晋奇说。
此外,政府将继续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环境,开展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支付、信用服务等支撑服务企业,开展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产业的链条,推动行业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
最后,政府还将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电子商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多双边交流机制。“从发展态势看,国外电子商务企业拓展中国市场,中国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正成为新趋势,下一步政府层面将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的交流和合作,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展国内外市场。”李晋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