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供应链金融发展应解决信息需求对称问题
在供应链融资中,银行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较易获得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信息,如企业库存商品价值、库存变动、销售前景等。银行与核心企业间的关系将逐渐由风险转移变为风险分担,直接的协议责任和债权让渡将更多由信息支持取代。
清科集团4月28日发布《2014年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研究报告》,报告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业务,供应链网络金融正成为银行拓展业务的新蓝海;未来的发展需要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各种相关主体需求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融资工具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延伸,风险会相应扩散,而银行与核心企业间的关系将逐渐由风险转移变为风险分担。
而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淡化受信企业财务分析,不再强调企业所处行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指标和担保方式等,转而强调企业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实力与信用水平,即银行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目前社会信用征集系统、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小企业的信息得不到有效归集和准确评估,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进行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拓展和信用风险管理。
在供应链融资中,银行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较易获得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信息,如企业库存商品价值、库存变动、销售前景等。但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未因此得以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对企业市场前景作出判断,也无法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作出判断;此外,中小企业在融资、结算、财务等方面作出的信息隐藏行动也使得银行无法根据中小企业决策进行有效风险控制。
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主体包括:银行、核心企业、中下游中小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和中下游中小企业都可成为融资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当事人——银行和融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都是自身利益为出发点。银行尚未建立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性的风险管理理念,在实践中难以跳出传统授信业务中抵押担保理念。为防范金融风险,考虑安全、流动和盈利三者统一,收益对融资程序、抵押或担保方式、融资企业资信状况等都有较严格要求,最终导致准入门槛较高,审批流程较长,服务效率偏低。就融资企业而言,在进行融资时只考虑需求、成本和效益联系,当现金流出现困难时只考虑获得融资,追求的是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资本利用率。显然,二者出发点和目的并未一致,这必然制约供应链金融作用的有效发挥。
而由于供应链的参与者众多,因此受到诸多内外因素影响,不可避免造成内生的混乱与不确定性。如受销售促进、季节性刺激和再定货数量等因素影响,供应链会产出混乱。与此同时,除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外,企业战略调整的冲击所造成的影响都潜在增加供应链自身的风险。再者,供应链风险还会产生自我扩散的效应。供应链金融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在供应链中寻找一个核心企业,以其信用为基础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在该融资模式下,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对融资企业本身的信用评价而对某笔交易授信,并尽量促成整个交易实现。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节点成员出现融资问题,会迅速蔓延到整条供应链,甚至最终引发金融危机或空难。
在未来发展趋势方面,银行间业务理念和产品功能逐渐趋同的环境下,电子化程度越来越成为一家银行创造和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融资企业和其交易对手之间的交易信息能否及时、准确获得,将对风险判断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能相应改善信用管理(采用第三方征信和集群审批手段)和风险管理手段的银行将可望脱颖而出,并牢牢占据主导地位。
银行与核心企业间的关系将逐渐由风险转移变为风险分担,直接的协议责任和债权让渡将更多由信息支持取代。为获取某些强势的龙头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银行不得不学会自行判断并独立承担上下游企业融资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程度继续深化的现实环境下,供应链金融以中小企业为直接融资对象,令银行得以保留必要的融资定价权,将仍是银行必须重视和持续投入的业务领域。
境外银行与国际金融机构也有从事供应链金融的案例,但比中国内地银行的要简单得多。多指供应商因交易关系对买方进行的债权让渡与贴现业务。一些成熟的金融机构开始以此为依托开发金融产品,目前一家商业银行的产品细分已达三四十种。近年来,从事单一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公司已逐渐式微,证明保持适度扩展性是供应链金融存续与扩展的必要条件。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