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开闸
记者11日获悉,证监会通过向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复函的形式,允许交银施罗德及有QDII资格和额度的基金公司开办专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这意味着有境外投资需求的机构客户和个人高端客户,除了通过购买QDII基金外,还可以通过专户理财的方式进行境外投资。
交银施罗德专户业务负责人介绍,该公司2008年5月就开始向证监会提交有关开展专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即“QDII专户”的申请。日前证监会以向该公司复函的形式,明确允许具有QDII资格及额度的基金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获准开展QDII专户业务的基金公司必须同时拥有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即专户资格)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即QDII资格)。另据华宝兴业基金介绍,基金公司特定客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的操作基本将在现有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和QDII业务的规则框架下进行,但投资比例限制、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手资质等具体条款由资产管理人和资产委托人协商确定。有关文件还规定,已经获批外汇额度的基金公司可以将尚未使用的额度用于特定客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
资料显示,目前约有9家基金公司同时拥有上述两个资格,估计只有包括交银施罗德在内的少数公司仍有剩余外汇额度可以用于专户客户的境外资产投资。
交银施罗德专户业务负责人透露,公司已经准备好了国际指数、环球精选、债券优选三款产品,并且已有多家机构客户表示浓厚兴趣,有望尽快合作。华宝兴业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