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
我们对互联网金融既不必百依百顺,更不应该“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坚决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 近年,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地如雨后春笋超速发展、甚至有点“野蛮生长”之势。” 因此,我们对互联网金融既不必百依百顺,更不应该“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坚决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
文汇报: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
我们对互联网金融既不必百依百顺,更不应该“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坚决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
近年,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地如雨后春笋超速发展、甚至有点“野蛮生长”之势。我们经常疑问:为什么互联网科技和金融创新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中国的美国,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反而落后于中国?虽然回答五花八门,但有一点都无法绕过,即中国的金融制度。
金融市场本质上是网络
金融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中最大的行业,银行业更是金融业名副其实的老大。虽然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不断,但中国银行业在金融业的不可取代的地位似乎不可动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反而使得中国银行业越做越大,成为世界的“金融巨头”。
然而,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崛起,却开始改变了许多,或者说,使得“金融脱媒”(金融非中介化)在中国可以真正名副其实——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不仅是对传统银行的挑战,也是对包括银行、券商、保险等传统金融的颠覆,它成为草根们创造的草根金融的施展舞台,是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多样化、多元化的需要在金融界的充分体现。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似乎超越了一次简单的技术革命,成为一个颠覆性的“社会革命”。因为,互联网颠覆和创新了“二八定律”(指在任何事物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非决定性)。2013年前,中国商界已经印证了这一事实。2013年的“双11”又印证了这同样可以发生在金融界。因为,那一天的前十大销售排行名单中,金融产品的销售占据了二、三、六位。这既是奇迹,又不是奇迹。
金融市场本质上也是网络,金融产品本质上是商品。梅特卡夫法则告诉我们,网络的价值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而提高。
创新与风险相伴相成
互联网金融业近来似乎遇到了一些“麻烦事”。3月14日,央行喊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随后央行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开始征求意见。3月21日,央行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全国发生多起不法分子利用预授权交易进行套现的风险事件。3月22日晚,乌云漏洞平台披露携程网存在安全漏洞信息。漏洞发现者称携程网支付过程中的调试信息可被黑客读取,导致持卡人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泄露。一时间,互联网金融有点风声鹤唳,大有多米诺效应之势。
世界上的事情都“祸福相依”。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相伴相成。互联网金融也如此。我们知道,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技术支持是大数据的应用。确实,大数据应用数理统计原理把可能的问题和风险降低到极低的概率。但是,极低的风险概率还是风险,只是被“认为”发生的概率极低。
然而,特别致命的是,网络的安全漏洞可以摧毁整个网络。曾几何时,在美国有许多杰出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运用数理统计技巧建立的金融模型所创造的金融产品,却在2008年最终不堪一击。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复杂模型之下有一个致命弊病,即认为风险世界是一个正态钟形的统计曲线,而完全忽略了长尾效应,低估了400年一遇的小概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现在我们或许可以尝试进一步回答开始的问题:为什么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得比美国快?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如今的金融发达国家比较“怕”风险。事实上,中国支付宝们的美国前身——全球在线支付巨头PayPal,在1999年底极具开创性地将在线支付与货币市场基金挂钩,因种种原因在2011年7月29日将货币市场基金清盘。
要给新兴业态发展空间
李克强总理日前在沈阳主持召开今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并在会议期间考察了小额贷款公司和农行辽宁分行。他指出,“新兴业态我们没有经验,你别上来一棒子给它打死。该控的风险,我们能看到的尽可能把它控制住,但是你也得给它一个发展的空间。”
因此,我们对互联网金融既不必百依百顺,更不应该“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坚决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
首先,我们要坚守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底线。一是只要符合经济的规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最终有利于金融消费者的,就应该积极支持。二是有利于打破现有金融业的局限、特别是金融业的垄断,促进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就应该积极鼓励。例如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大量针对小企业、个人的信用贷款,原则上都有利于解决目前中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无法满足社会上许许多多小微企业的金融资金需要,同时又有利于满足一部分资金追求相对高的资金收益。
其次,守住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底线有两条。一是遵循金融发展客观规律,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设定适当的防火墙。央行曾对此提出了两条底线,即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和不能非法集资。其中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特别值得关注。这是互联网金融与银行金融的分水岭。一旦超越红线,公众的利益就暴露在危险的境地。同时,互联网金融产品必须信息透明,这包括资金的使用方向、期限、风险等,绝对不要出现过去很多理财产品出现的使用模糊不清、缺乏防火墙的风险。
总之,互联网金融已经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只要守住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底线,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