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尽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车玉明、王圣志)中小企业由于其在吸纳就业等方面的特殊作用,今年两会期间格外受到关注。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成为许多代表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耿学梅提出,应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整合各类扶持专项资金,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我国于2002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律和政策保障环境。目前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进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耿学梅说,鼓励非公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和中小企业促进法中都就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出了规定,但至今该基金仍未能设立,国家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分散在数个部门,其中主要包括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管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商务部管理的“外贸发展基金”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
耿学梅建议,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统一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把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资金和基金捆绑在一起实行专款专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除了财政预算资金外,还可以鼓励社会各界和民营企业家捐赠,不断积累壮大。
“用机制和制度管好资金,可以最大化扶持中小企业,帮助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技术含量,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升级换代,从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耿学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