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中心
未来金融业的竞争焦点,首推初露锋芒的互联网金融,抢占这一领域的制高点,已成为国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新的逐鹿场。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产品、业务和模式创新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李焱)未来金融业的竞争焦点,首推初露锋芒的互联网金融,抢占这一领域的制高点,已成为国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新的逐鹿场。深圳抢抓机遇,率先创新推出的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昨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此举标志着深圳将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优化整合各界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体系,力争至2017年,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全国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中心,提升深圳全国金融中心的引领、聚集和辐射功能。
互联网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的新兴金融代表,既是顺应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导向的战略要求,也是适应国内金融竞争新形势,在新一轮金融资源布局竞争中提升金融中心城市地位的关键所在。深圳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创新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金融与互联网产业发达、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社会资本充沛,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基础条件良好、潜在优势突出,亟需抢抓机遇、迎头赶上。《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凸显深圳的创新发展特质,力争实现深圳在金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这三个领域现有优势的叠加,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风险的监测与防范。
记者采访获悉,去年11月,许勤市长亲自带队赴平安、招商实地调研互联网金融,并就推动我市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此后,市金融办牵头会同驻深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在广泛吸收行业意见和《深圳市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成果的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12月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主持召开金融课题汇报会,召集各相关单位对《指导意见》进行审议。在多次听取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形成定稿。
《指导意见》提出多项政策创新
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引导和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创新产品服务机制和商业模式,培育衍生新型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
二是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利用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和信息中介业务
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和融资渠道 一是引导传统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深入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二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并购的培育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深度合作,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全方位加大互联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注册登记,互联网金融企业可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字样,解决企业实际运营中的工商登记问题
二是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法人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享受落户奖励等优惠政策
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产品、业务和模式创新
四是加大财政科技金融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
五是健全互联网金融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创新型金融人才
六是优化互联网金融集聚化发展空间
(原标题:打造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