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可以叠加赔付 但最好避免投保3家以上险企
马上就是春节假期了,回乡过年、出国旅游、出国探亲……办公室的小伙伴们都把假期的出行计划安排得妥妥的。听完姚太太的介绍,杜太太心里的石头这才算是落了地,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不然白花了几百块大洋。
马上就是春节假期了,回乡过年、出国旅游、出国探亲……办公室的小伙伴们都把假期的出行计划安排得妥妥的。涉及到出行,自然也就少不了买份保险傍身。网上一篇关于意外险不能叠加赔付的热帖,瞬间引起了小伙伴们的热烈讨论。
“与人身险可以累积不同,意外保险的理赔不能叠加。简单地说,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长途出行意外险,又在另外一家公司购买一份保额为50万元、涵盖所有交通工具的综合意外险,万一在乘坐火车的途中发生意外身亡事故,那么最高的赔付额仅为5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杜太太看到这个帖子后立马连连哀叹,计划去伊朗度假的她给自己和先生都买了两份短期旅游意外险。
“事实不是这样的。”办公室里的保险通姚太太赶紧跳出来辟谣。姚太太介绍,意外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听完姚太太的介绍,杜太太心里的石头这才算是落了地,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不然白花了几百块大洋。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保险是会叠加赔付的,什么样的保险又不会叠加赔付呢?”小马又开始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之前在一个饭局上,有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碰巧跟我介绍过,赔付不赔付的关键在于标的价值。以财产保险为例,通常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险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换句话说,当你的保险标的仅仅价值1万元,而你却为其投保了2份1万元的保险,就属于超额投保,没有必要,理赔时无法叠加;而对于“无价”风险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所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身故保险等,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标的物本身无额度限制。”在姚太太将这条保险原理与大家分享后,办公室里的人也就能很轻松地判断哪些保险产品可以叠加赔付,哪些不可以了。
不过,以上原理也并非通用,还有一个例外。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身故投保限额设定为10万元,多家投保的情况下,客户有权利选择优先赔付的一家,如果赔付金额未满10万元,可在其他保险公司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但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此外,保险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如果想要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金额,最好集中在1—2家保险公司投保,避免分散至3家以上保险公司,以免出险后被怀疑为恶意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