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核准制外商投资项目起点拟放宽至3亿美元
国家发改委周四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及权限拟由此前的1亿美元提高至3亿美元,并对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
国家发改委周四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及权限拟由此前的1亿美元提高至3亿美元,并对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
发改委网站刊登的征求意见稿称,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及权限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征求意见称,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R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