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谈判催促上海改革试点快跑

孙韶华 |2014-01-23 14:481116

1月14日,为期两天的第1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上海举行,专家预计,在本轮文本谈判中,有可能涉及负面清单内容的谈判商定。不仅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中扩大服务业开放的试点措施在FTA谈判中也多有体现。

  实施负面清单、推进金融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2013年上海自贸区(编者注: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FTZ)似乎充当了改革的急先锋,然而就在各方讨论上海经验如何复制、各地争当下一批改革试点时,谈判桌的另一边,中国与各国的FTA(自由贸易区)谈判,似乎将加快这一进程。

  1月14日,为期两天的第1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上海举行,专家预计,在本轮文本谈判中,有可能涉及负面清单内容的谈判商定。

  所谓“负面清单”,是指政府对投资的准入过程中,将不允许企业投资的领域列明在清单上,未列入清单的领域企业都可投资,与目前正在实施的“正面清单”(将可投资的领域列明在清单上,未列入的领域都不可投资)相比,开放程度无疑有所提高。

  众所周知,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区试点的核心内容之一,而中美投资协定签署后,或将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对来自美国的投资实现按负面清单模式管理。

  不仅是负面清单,有专家指出,上海自贸区中许多核心的改革试点,或许等不到在全国各省份分批推广,就会在不久的将来因FTA谈判而全面铺开,因此目前来说,尽快探索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与国内政策对接尤为关键。

  FTA谈判促成的是全国开放

  据了解,已经进行到第11轮的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与上海自贸区试点政策在内容之上,具有颇多相似之处。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在其总体方案所列的9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位列第三,排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服务业开放”之后。

  一个多月后,11月15日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未来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相比起上海自贸区小范围的试点,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对记者表示,《决定》表露了中央在全国范围内探索推广负面清单的思路。

  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更佐证了这一思路。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会上表示,中美投资协定第11轮谈判将于2014年1月举行,中美投资协定是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作为谈判模式的,这将为中国投资体制带来一个巨大转变,商务部将在2014年内推进中美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

  不仅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中扩大服务业开放的试点措施在FTA谈判中也多有体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隆国强表示,当今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FTA谈判构建全球新贸易规则的意图愈发明显,这使中国面临谈判高标准FTA的现实压力,目前中国与韩国、日本、东盟等正在谈判的FTA中,对方都对服务业提出了较高的开放要求。

  就在第1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开始前,1月6日至10日,中韩FTA第9轮谈判在西安举行,据了解,本轮谈判中,中韩两国就有关服务贸易、投资、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等十几个领域开展了协议文本的谈判,与上海自贸区的改革有颇多相似之处。

  据高虎城称,力争在2014年完成中韩自贸区谈判。届时,试点于上海自贸区中的部分改革措施,或将率先应用于中韩两国的相互开放。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的谈判进度,快则今年上半年,慢则今年下半年,中韩FTA将结束谈判,由于中韩FTA中涉及到负面清单、扩大服务业开放等条款,因此中韩FTA的达成将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我们现在看到FTA谈判的速度与进展似乎要超越上海自贸区的发展,以前我们认为等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成熟后,再将其复制到其他地区,现在看来似乎并不一定会是这样的发展路径。

  尽快对接国内政策

  由FTA谈判推动的新一轮对外开放,会为中国经济带来怎样的变化?一方面,FTA中“零关税”的承诺将取消两国间绝大部分关税壁垒;另一方面,负面清单、扩大服务业开放等一系列涉外经贸制度改革,也将为中国的对外贸易与招商引资带来新商机。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表示,以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确立的建立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为基础,未来将有序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推动金融、航运、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逐步放开,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范围,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实施负面清单、推进金融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FTA谈判将为经济创造巨大的发展潜力,然而如何使这一潜力变现,还需尽快使这些新管理方式与国内现有的法律、行政管理体系对接。

  多年以来,中国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对外商投资进行事前审批,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等,对外商投资进行管理。

  而如今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则意味着要对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外资管理体制做根本性改革,隆国强表示,这其中涉及非常大的工作量,如上海自贸区在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同时,开展了多项工作,包括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取消前置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将投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同时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动作的服务模式,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

  针对目前FTA谈判的时间表,霍建国表示,要提早做好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与国内政策对接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改革外商投资审批等制度。若想通过FTA谈判的形式,以开放促改革,并非只是与美国、欧盟签订一纸协议那么简单,要使负面清单管理体制等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真正落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维佳)

  名词解释

  FTZ与FTA的区别

  自由贸易试验区

  (Free Trade Zone ,简称FTZ)在本国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通常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和其他个税而言,被视为在关境之外,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如上海自贸区。

  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简称FTA)

  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实现相互开放,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扩展阅读

  12个地方自贸区获国务院批复

  在上海自贸区正式获批之后,全国多地涌现起申报自贸区的热潮,在近期召开的地方两会中,就有包括沿海、中部、沿边的十余个地方把申报自贸区列入今年重点工作。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已经有12个地方自贸区获得国务院批复,进入到多部委联合调研的阶段。

  “地方先形成初步思路,然后上报国务院,获得国务院批复后,几个相关部门就开始牵头组织地方调研,并就具体的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沟通修改,这个调研和反复修改的过程比较长,大约会持续一年多的时间。”上述权威人士对记者说。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除了天津、广东已经完成调研之外,其余大部分的地方自贸区都是刚开始进入到调研阶段。“基本上没有特别的数量限制和时间要求,还是按照成熟一个批一个的思路。但是既然所谓‘试验区’,肯定就不会一下子放开一批,那就失去试验的意义了。”

  上述人士说,“而事实上,一些地方在提交方案初稿时还是遵循老的思路,要优惠政策的多,真正体现出创新的少,一般都是几易其稿,在两三遍修改之后才有了改革与创新的雏形。”

  一面是对自贸区引领创新的期许和高标准要求,另一面则是地方难以抑制的对自贸区的争抢热情。在近期举行的地方两会中,“自贸区”成为被频频点击的热词。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包括浙江、广东、天津、苏州、无锡、山东、辽宁、河南、福建、四川、合肥、广西、云南等在内的十余个地方均把申报自贸区列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

  沿海地区申报自贸区最为热情。广东突出对接粤港澳的特色,提出:“申报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试点”。

  福建提出:“主动对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推动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将发挥对接台湾的优势。天津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探索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外,辽宁政府工作报告称“争取国家批准设立大连自由贸易实验区”。

  河南、四川、合肥等内陆省市也纷纷提出设立自贸区的目标,争建内陆自贸区。四川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成都争创西部内陆自贸区。”河南则提出“做好郑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药品、汽车指定口岸申报工作。”

  广西、云南等地则突出沿边地区的特点,比如云南提出“争取国家批准设立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和昆明综合保税区,……探索建设沿边自由贸易区,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快推进我国重要的出口加工贸易基地建设。”广西则在酝酿建立凭祥自贸区并在此基础上扩展为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区。

  此外,还有北京和新疆等地,虽未把自贸区列入今年工作计划,但两会期间也有委员提交关于申报自贸区的提案或发言,并引发热议。

  “北京要积极借鉴上海自贸区及其他省市正在推进的自贸区建设经验。”民盟北京市委提案建议,北京应积极向国家申报自贸区试点,借鉴国内自贸区建设的成功经验,争取单项政策或部分政策在京先行先试。

  广东社科院区域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丁力对记者表示,任何优惠政策都是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可以复制可推广的应该是体制改革。现在已经不再像改革初期建立深圳特区之时了,那个时候先实施优惠的政策就可以释放红利,而现在只有改革和制度创新才能真正释放出红利。以粤港澳自贸区为例,丁力表示,如果广东能够担负起率先探索新时代与港澳合作的新机制,成为全国新一轮改革的排头兵,那么最终获批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大。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对记者表示,上海自贸区强调的不是免税等优惠政策,而是一种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市场开放的一种新举措。如果上海自贸区的措施有效,那么继续将自贸区扩大到沿海、中部、沿边的一些地区,也是具备条件的。

  在霍建国看来,这些自贸区将来会成为新的开放举措的试验田,而且这种试验区的产生也是中国经济增长与开放的新的亮点。地方自贸区要体现出改革的内容,体现出制度创新的内容,体现开放的内容,这样就可以在全国此起彼伏地陆续形成一些改革的热点。这会整体带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又可以探索出更有效的开放后的管理经验,这些经验会为全国形成统一大市场提供帮助。

  不过他同时指出,“从地方上来讲,肯定是希望扩大开放,这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但从国家的整体利益来看需要一个平衡,要考虑到各地监管、掌控、调控的能力有多大,也需要一个开放次序的安排和统筹考虑。”(经济参考报,记者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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