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水 四类金融机构吃小灶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银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银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这是常备借贷便利首次面向中小金融机构使用。
昨日下午,央行开闸放水的消息在市场中流传,午后银行间市场利率水平有所回落。截至收盘,隔夜拆借和7天拆借利率分别上涨160个基点和44个基点。
据了解,自2013年初创设常备借贷便利工具以来,央行适时向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提供了大额的短期流动性支持。此次开展的部分央行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是短期流动性调节方式的创新尝试,主要解决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正常流动性供给的渠道。
央行表示,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中小金融机构。期限分为隔夜、7天和14天三个档次。常备借贷便利全部以抵押方式操作。此次试点接受的合格抵押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公司信用债等债券资产,央行通过设置不同的抵押率来控制信用风险。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的研究报告认为,本次试点目的在于避免资金价格的大幅冲高,有利于稳定货币市场,但实际作用不能夸大。
为了维护春节前货币市场平稳运行,货币当局需要在中小金融机构的定向放水之外另有动作。央行昨日宣布,针对现金大量投放等节假日因素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1月20日已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向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短期流动性,21日还将进行逆回购操作,继续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央行称,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制度和抵押品管理框架,运用常备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障春节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供给,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央行要求,各分支机构要引导当地法人金融机构改善资产负债管理,平稳、适度投放信贷,合理控制同业业务,进一步改善期限错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