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保险业要切实调结构 强管理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部分保险公司调研时指出,保险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面临的形势,调整结构,加强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吴定富先后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在分别听取三家公司工作汇报后,吴定富指出,国有保险公司改制上市以来,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经营管理、公司实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发生了积极变化,在促进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小额保险等重点领域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吴定富指出,保险业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调整保险业结构,不仅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波动的有效途径。保险业要抓住当前进行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抓住发展保障型业务、服务民生这条主线,更加注重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业务。要以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在调整转变中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风险总量和种类不断增加,风险结构更加复杂,要求保险业在经营理念、产品开发、风险控制、管理能力和人才素质等各方面不断提高,切实增强适应外部发展环境变化的能力。
吴定富强调,保险业要不断加强管理。要巩固和发展改制上市成果,通过实施全方位管理,促进经营机制的转变。要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堵塞各种“跑、冒、滴、漏”现象,有效控制经营成本。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建立健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要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为加强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吴定富指出,保险业要高度重视防范风险。既要看到保持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变,进一步坚定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防范保险市场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要建立健全保险市场风险监测体系,完善风险的预警、识别、评估、控制和化解机制。保险公司要定期对保险业务、投资业务、公司财务以及内部管理进行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防范风险传递,重点关注一些风险点较为突出的公司和地区,避免风险由点到面、由局部向行业蔓延,进而演变成行业系统性风险。
吴定富强调,保险业要逐步提高经营效益。要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效益观念,提高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保险业整体实力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要把效益作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向结构调整要效益,向内部管理要效益,向改善服务要效益。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效益,切实保护好被保险人利益,解决好理赔难等突出问题。保险业在当前形势下,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各类不必要的会议和评比表彰活动,严格控制经营费用。
吴定富指出,国有保险公司要发挥政治优势,高度重视思想教育,重视加强队伍建设,把党建工作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为促进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