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泉:消除傲慢与偏见 迎接“新金融”时代
郭少泉 |2013-12-18 16:571154
以互联网为主要科技发明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快速而深刻的冲击着中国的各个传统行业。当前,有两件众所周知的大事同时出现在中国金融业,一个是包括汇率和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市场化,另一个则是金融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
一、 不是互联网金融,也不是金融互联网,而是“新金融”
以互联网为主要科技发明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快速而深刻的冲击着中国的各个传统行业。在这次颠覆式冲击中,金融业是受到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虽然从全球视野来看,金融业这一历史长达几百年的古老行业,在前三次的工业革命冲击下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但是这一次面对互联网科技革命,所受到的影响似乎是前所未有的。
对于当前互联网对金融的颠覆式冲击所形成的新模式,有些人定义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经营金融业务;有些人则定义为金融互联网,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以互联网科技为工具实施金融模式再造。这两个概念的定义,都企图将互联网和金融这两个事物排出个主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割裂和对立。
或许人们还没意识到,这两个概念所造成的割裂和对立,正很不幸的在理念上酝酿着一种非理性冲突:一方面是互联网新锐们对传统金融行业“傲慢的挑衅”,认为传统的金融业将会像十几年前比尔盖茨预言的“变成灭绝的恐龙”;另一方面则是传统金融家们对新兴科技“不屑的偏见”,认为互联网作为一个发明,就像之前工业革命中的蒸汽机、电力和电子计算机等一样,不过是传统金融业的一个工具。
互联网新锐们当然有其“傲慢”的理由,一些电商、搜索引擎等互联网企业,通过自己的互联网渠道,可以轻而易举的募集到传统金融机构可能需要几年才能募集到的资金。比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在推出短短5个月的时间内,所积累的余额已经突破千亿。要知道,当前中国资产规模超过千亿的金融机构也不到100家。再联想到马云之前提到的“如果银行自己不改变,我们就去改变银行”,如此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难免在业内引起一场不小的恐慌。
传统的金融家们也有其“偏见”的理由,互联网科技革命的发源地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美国,互联网被广泛应用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形成网上银行、线上保险和网络证券等以互联网为载体的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一直没有形成强势的独立产业,无论是作为P2P模式的借贷俱乐部(lending club),作为众筹模式的凯克斯达特(Kickstarter),还是作为免费个人理财网站的敏特(Mint),在美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中国传统的金融家们才会产生,“互联网科技不会对金融业造成实质影响”的判断。
我觉得这两个概念,如果割裂开来形成互联网-金融之间的主次对立关系,并不能完全描述当前金融业正在发生什么、改变着什么。我认为,当前互联网与金融之间发生的事情,最终形成的既不是“科技决定论”的互联网金融,也不是“金融主导论”的金融互联网,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在中国金融发展和科技进步相互交织的特定时空点上,所形成的新的模式形态,我们可以称其为“新金融”。
二、 什么是“新金融”,新在何处?
我们提出新金融的概念,直接的目的是,希望将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综合在一起,以一种更加辽阔的视角,去消除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傲慢与偏见”,以便能更加客观和理性的描述当前中国金融业,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所形成的新模式、新业态。
而更深的目的则是,通过深入考究中国正在形成的“新金融”范式,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为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正确处理金融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形成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顺应科技进步的金融运营模式,既不能因为漠视科技的作用而造成“被动挨打”的局面,又不能忘却主业陷入以科技决定论为主导的“军备竞赛”陷阱。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站在更高的历史视角去审视当前中国金融业正在发生的事情。
当前,有两件众所周知的大事同时出现在中国金融业,一个是包括汇率和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市场化,另一个则是金融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如果我们单独和分别看这两件事情,并不会显得多么纷繁复杂难以理解,但是,当两者放在一起,在一个时空交叠的纬度里同时看这两件事情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些变化。
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一个是前面提到的,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分流,这也成就了余额宝们的神话。另一个则是市场规律的变化,数量多但是资金少的低端客户正在成为银行下一个利润点。以前传统金融业严格遵循“二八法则”,也即百分之二十的客户创造百分之八十的利润,处于“长尾”的客户是不创造利润或者创造很少利润的。但是现在,由于互联网的渠道便利以及大数据的运用,产生了以前不曾有的“一元就可理财”的现象,这将可能令人震惊的改变长期公认的“二八法则”。
这两个变化也是马云们“傲慢”的原因,他们认为照这个局势下去,互联网金融将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不复存在。但是我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如此野蛮生长,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技术原因,而是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没有完全实现,大量的资金看似是流入了互联网金融,实际上则是通过互联网渠道流入了可市场化定价的金融产品中。因此,在这次冲击中,仍是金融的供需规律起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当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完全实现,合理的定价将会改变当前的这种局势。但是,互联网科技对“二八法则”的颠覆,以及对“长尾”市场的支撑,这在几年前就得到了验证,这会对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形成再造式的影响。
认识到这两点,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就都应该反思对彼此的认知。我们提出“新金融”这一概念,实际上也是一种反思的结果。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概念能够将金融市场化和金融互联网化紧密结合在一起来考虑。当我们在金融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思考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时,就富有创见的提出了“新金融”这一概念。
可见,“新金融”是中国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表现出的特有现象,它是中国恰好正在进行的金融市场化,与全世界正在进行的科技互联网革命,以一种机缘巧合、时空交织的方式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个模式的特殊之处表现在,它既不是以往的商业模式利用科技工具实现效率提升(金融互联网),也不是新科技新发明以产业化的姿态实现商业价值(互联网金融),而是一种更加深刻而又广泛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生态化融合,也就是技术和商业之间从更深的层次上史无前例的实现了思想、理念和精神的交融。在这个融合过程中,金融作为一种“虚拟经济”,互联网作为一种“虚拟网络”,在成长基因和运行机理上表现出令人惊叹的、前所未有的商业和技术之间的“珠联璧合”。在这种革命性的融合大潮面前,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都不足以完全概括现象的本质,而囊括两者的“新金融”概念的提出,更能描述中国的金融业在当前纷繁复杂的时代变迁中,正在经历着什么、改变着什么。
可以概括的定义为:新金融,简单的说就是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融合在一起,按照互联网的理念和精神—而非只是技术—去经营金融的事情。新金融概念的提出,消除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因工具-目的主次对立造成的“傲慢与偏见”,我们主张作为“虚拟经济”的金融与作为“虚拟网络”的互联网,应充分利用其基因上的先天优势,以一种更加平等、共生和交互的精神在“基因”层面进行再造,而非简单的在“器官”层面进行“移植”。
“新金融”是一种商业模式,更是一种思想理念。可以断言,中国商业银行能否有效应对近在咫尺的利率市场化,从根本上取决于对“新金融”这一思想的认识和运用。
三、 简析商业银行如何迎接“新金融”时代
新金融并不仅仅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而是可以落实到操作层面上的新模式。按照“新金融是运用互联网精神经营金融的事情”这一定义,结合以“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内核的互联网精神,商业银行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包括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与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结合打造“开放”的渠道网络,全面降低资金门槛打造“平等”的业务平台,智慧运用云计算和云思维构建标准化结构打造“协作”式的同业业务,强化银企平台建设和客户间虚拟社区与社交圈建设打造“分享”式的客户群落。
总之,如果能从将互联网仅仅视为一种技术工具的思维偏见中走出来,按照新金融的定义,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全面融合到传统业务中进行再造,商业银行就会发现互联网打开的创新空间将更加广阔和深远。当然新金融的概念才刚刚提出,将来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需要所有具有远见卓识的互联网企业家和金融企业家去参与、思考、交流和碰撞,才能最终形成一个成熟完整的概念,这也是互联网精神的一种体现。
以互联网为主要科技发明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快速而深刻的冲击着中国的各个传统行业。在这次颠覆式冲击中,金融业是受到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虽然从全球视野来看,金融业这一历史长达几百年的古老行业,在前三次的工业革命冲击下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但是这一次面对互联网科技革命,所受到的影响似乎是前所未有的。
对于当前互联网对金融的颠覆式冲击所形成的新模式,有些人定义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经营金融业务;有些人则定义为金融互联网,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以互联网科技为工具实施金融模式再造。这两个概念的定义,都企图将互联网和金融这两个事物排出个主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割裂和对立。
或许人们还没意识到,这两个概念所造成的割裂和对立,正很不幸的在理念上酝酿着一种非理性冲突:一方面是互联网新锐们对传统金融行业“傲慢的挑衅”,认为传统的金融业将会像十几年前比尔盖茨预言的“变成灭绝的恐龙”;另一方面则是传统金融家们对新兴科技“不屑的偏见”,认为互联网作为一个发明,就像之前工业革命中的蒸汽机、电力和电子计算机等一样,不过是传统金融业的一个工具。
互联网新锐们当然有其“傲慢”的理由,一些电商、搜索引擎等互联网企业,通过自己的互联网渠道,可以轻而易举的募集到传统金融机构可能需要几年才能募集到的资金。比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在推出短短5个月的时间内,所积累的余额已经突破千亿。要知道,当前中国资产规模超过千亿的金融机构也不到100家。再联想到马云之前提到的“如果银行自己不改变,我们就去改变银行”,如此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难免在业内引起一场不小的恐慌。
传统的金融家们也有其“偏见”的理由,互联网科技革命的发源地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美国,互联网被广泛应用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形成网上银行、线上保险和网络证券等以互联网为载体的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一直没有形成强势的独立产业,无论是作为P2P模式的借贷俱乐部(lending club),作为众筹模式的凯克斯达特(Kickstarter),还是作为免费个人理财网站的敏特(Mint),在美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中国传统的金融家们才会产生,“互联网科技不会对金融业造成实质影响”的判断。
我觉得这两个概念,如果割裂开来形成互联网-金融之间的主次对立关系,并不能完全描述当前金融业正在发生什么、改变着什么。我认为,当前互联网与金融之间发生的事情,最终形成的既不是“科技决定论”的互联网金融,也不是“金融主导论”的金融互联网,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在中国金融发展和科技进步相互交织的特定时空点上,所形成的新的模式形态,我们可以称其为“新金融”。
二、 什么是“新金融”,新在何处?
我们提出新金融的概念,直接的目的是,希望将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综合在一起,以一种更加辽阔的视角,去消除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傲慢与偏见”,以便能更加客观和理性的描述当前中国金融业,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所形成的新模式、新业态。
而更深的目的则是,通过深入考究中国正在形成的“新金融”范式,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为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正确处理金融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形成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顺应科技进步的金融运营模式,既不能因为漠视科技的作用而造成“被动挨打”的局面,又不能忘却主业陷入以科技决定论为主导的“军备竞赛”陷阱。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站在更高的历史视角去审视当前中国金融业正在发生的事情。
当前,有两件众所周知的大事同时出现在中国金融业,一个是包括汇率和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市场化,另一个则是金融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如果我们单独和分别看这两件事情,并不会显得多么纷繁复杂难以理解,但是,当两者放在一起,在一个时空交叠的纬度里同时看这两件事情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些变化。
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一个是前面提到的,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分流,这也成就了余额宝们的神话。另一个则是市场规律的变化,数量多但是资金少的低端客户正在成为银行下一个利润点。以前传统金融业严格遵循“二八法则”,也即百分之二十的客户创造百分之八十的利润,处于“长尾”的客户是不创造利润或者创造很少利润的。但是现在,由于互联网的渠道便利以及大数据的运用,产生了以前不曾有的“一元就可理财”的现象,这将可能令人震惊的改变长期公认的“二八法则”。
这两个变化也是马云们“傲慢”的原因,他们认为照这个局势下去,互联网金融将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不复存在。但是我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如此野蛮生长,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技术原因,而是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没有完全实现,大量的资金看似是流入了互联网金融,实际上则是通过互联网渠道流入了可市场化定价的金融产品中。因此,在这次冲击中,仍是金融的供需规律起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当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完全实现,合理的定价将会改变当前的这种局势。但是,互联网科技对“二八法则”的颠覆,以及对“长尾”市场的支撑,这在几年前就得到了验证,这会对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形成再造式的影响。
认识到这两点,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就都应该反思对彼此的认知。我们提出“新金融”这一概念,实际上也是一种反思的结果。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概念能够将金融市场化和金融互联网化紧密结合在一起来考虑。当我们在金融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思考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时,就富有创见的提出了“新金融”这一概念。
可见,“新金融”是中国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表现出的特有现象,它是中国恰好正在进行的金融市场化,与全世界正在进行的科技互联网革命,以一种机缘巧合、时空交织的方式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个模式的特殊之处表现在,它既不是以往的商业模式利用科技工具实现效率提升(金融互联网),也不是新科技新发明以产业化的姿态实现商业价值(互联网金融),而是一种更加深刻而又广泛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生态化融合,也就是技术和商业之间从更深的层次上史无前例的实现了思想、理念和精神的交融。在这个融合过程中,金融作为一种“虚拟经济”,互联网作为一种“虚拟网络”,在成长基因和运行机理上表现出令人惊叹的、前所未有的商业和技术之间的“珠联璧合”。在这种革命性的融合大潮面前,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都不足以完全概括现象的本质,而囊括两者的“新金融”概念的提出,更能描述中国的金融业在当前纷繁复杂的时代变迁中,正在经历着什么、改变着什么。
可以概括的定义为:新金融,简单的说就是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融合在一起,按照互联网的理念和精神—而非只是技术—去经营金融的事情。新金融概念的提出,消除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因工具-目的主次对立造成的“傲慢与偏见”,我们主张作为“虚拟经济”的金融与作为“虚拟网络”的互联网,应充分利用其基因上的先天优势,以一种更加平等、共生和交互的精神在“基因”层面进行再造,而非简单的在“器官”层面进行“移植”。
“新金融”是一种商业模式,更是一种思想理念。可以断言,中国商业银行能否有效应对近在咫尺的利率市场化,从根本上取决于对“新金融”这一思想的认识和运用。
三、 简析商业银行如何迎接“新金融”时代
新金融并不仅仅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而是可以落实到操作层面上的新模式。按照“新金融是运用互联网精神经营金融的事情”这一定义,结合以“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内核的互联网精神,商业银行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包括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与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结合打造“开放”的渠道网络,全面降低资金门槛打造“平等”的业务平台,智慧运用云计算和云思维构建标准化结构打造“协作”式的同业业务,强化银企平台建设和客户间虚拟社区与社交圈建设打造“分享”式的客户群落。
总之,如果能从将互联网仅仅视为一种技术工具的思维偏见中走出来,按照新金融的定义,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全面融合到传统业务中进行再造,商业银行就会发现互联网打开的创新空间将更加广阔和深远。当然新金融的概念才刚刚提出,将来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需要所有具有远见卓识的互联网企业家和金融企业家去参与、思考、交流和碰撞,才能最终形成一个成熟完整的概念,这也是互联网精神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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