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营改增新政有利国际货代
新政提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享受差额纳税、免征增值税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提出,免征增值税项目的第十四条,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17日讯,日前,中物联在京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最新政策说明会,对《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进行了解读,指出中物联所提出的国际货代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建议被采纳,新政有利于物流企业国际货代等业务的开展。
新政提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享受差额纳税、免征增值税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提出,免征增值税项目的第十四条,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此前,中物联曾在今年7月及10月两度向有关部门报送政策建议函,指出营改增之后国际货代业税负大幅增加、国际海运费大幅上涨、国际贸易结算地大量外迁等问题,建议对于在中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大智慧通讯社注意到,外运发展(600270.SH)、华贸物流(603128.SH)等以国际物流为主营的上市公司在财报中均提到营改增政策对于公司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业内也一度出现“营改增将使国际货代消失”的看法。
而此次新政吸收了中物联此前提出的政策建议,对涉及国际货代的政策进行了调整,无疑将缓解此前国际货代业所遭受到的冲击。
【作者:张思敏/冼家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