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
2.由备用信用证(或保函)的开出行提供担保,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属于信用级别最高的担保方式之一。2.我行内部审批通过、收到其他银行开来的备用信用证正式文本并验证其真实性后,与客户签订有关贷款合同;
如果您是一家在华的三资企业,因业务发展寻求人民币融资,可是又没有合格的抵押品,也找不到本地企业为自己担保。那我们建议您持境外主办银行出具备用信用证来我行申请办理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业务,以满足您对人民币融资的需求。
一、产品名称: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
(LOAN AGAINST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二、产品介绍:
我行以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开具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作担保,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贷款。
三、产品特点及优势:
以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为担保发放贷款是我行与外资银行合作、向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重要产品。备用信用证条款简洁、明了,所有条件均以提供单据的方式满足(即单据化),并遵循国际惯例,不易引起纠纷;它由银行提供担保,属于信用级别最高的担保方式之一;因此,备用信用证应用广泛,尤其适用于国际间的业务往来。通过这项产品,外资银行可借助我行延伸其对客户的服务,满足其客户的融资需求(特别是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四、产品用途:
为在华三资企业提供融资(主要是人民币融资)。
五、服务对象:在华三资企业。
六、服务特点
1.单据化,遵循国际惯例(UCP600及ISP98),不易引起纠纷,尤其适用于国际间业务往来。
2.由备用信用证(或保函)的开出行提供担保,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属于信用级别最高的担保方式之一。
七、关联产品
我行接受外资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担保除了可为客户发放贷款外,还可为客户减免开证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出具反担保等。
八、币种和期限
我行目前接受的备用信用证担保币种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和瑞士法郎,贷款币种主要为人民币。贷款期限可以分为短期(1年以内,含1年)、中期(1-3年,含3年)和长期(3至5年,含5年),备用信用证期限一般要比贷款期限长15天(主要为留出追索时间)。
九、价格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或总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分行有一定的浮动权限)。
十、服务渠道及网络
我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和37家一级分行及其授权的二级分行均可受理客户申请,办理备用信用证担保项下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十一、客户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交贷款申请、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开证行名称、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样本及其他相关材料;
2.我行内部审批通过、收到其他银行开来的备用信用证正式文本并验证其真实性后,与客户签订有关贷款合同;
3.获得并使用银行发放的贷款;
4.我行发放贷款。
十二、法律或惯例
遵循国际商会第500号(UCP600)出版物及ISP98中的相关规定。如出现业务纠纷,可以向国际商会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