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邮政营改增 环环抵扣下游企业降税负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后,铁路货物运输可开具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下游企业税收负担。
制图:李姿阅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家表示,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与很多行业发展都有密切关系,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将使大部分企业的抵扣项目增加,从而进一步发挥营改增在结构性减税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
改在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影响的却是众多相关行业
“营改增改在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影响的却是与之相关的众多行业。”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增值税处处长吴晓强表示,随着铁路运输、邮政服务行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它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将能够用来给相关企业抵扣税款。
营改增再次扩围,不仅会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国范围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特殊钢材为主要产品的钢铁集团,其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生产特殊钢材的原料主要靠铁路运输,公司成为本次营改增扩围的直接受益者。
“铁路运输费用是公司重要的生产成本,以后这笔费用将可以抵扣我们的增值税款项,给企业带来减税。”财务负责人王红菊介绍说,2012年,公司支出铁路运费4698万元,营改增后每年可以给公司增加抵扣169.3万元。
同样关注这次营改增扩围的,还有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公司。公司财务部长庞家福介绍说,企业采购原材料和运送产品都需要依靠铁路运输,今年以来公司支出铁路运费已达到664万元。照此测算,营改增后一年可增加抵扣20多万元。
“营改增后,铁路货物运输可开具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下游企业税收负担。”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介绍说,根据税务部门和铁路部门的测算,铁路运输业营改增后,仅湖北省的下游企业就将增加抵扣6.28亿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近两年的营改增试点和今年扩围已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服务业发展,促进了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体现了营改增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多重效果。
将有力促进铁路邮政加大投入,并实现运输业税制上的统一
对于享受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的企业而言,营改增扩围无疑是件好事。但对于这两个行业而言,由于增值税税率相对于以前营业税税率有所上升,税负水平在短时间内可能有所增加。
“铁路的建设期是一个很长的时间段,我们估计它明后年还会有很大的投入,随着投入的增加,长期看铁路运输的税负也不会太高。”吴晓强说。
“增值税实行进项抵扣的特点,决定了营改增对处于扩张期的行业更加有利,这将产生鼓励相关行业增加投入、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白景明认为,目前,我国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都处于结构调整和加大投入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铁路运输业,铁路货运改革和营改增改革作用双重叠加,将有力促进铁路运输业的大发展。
“铁路运输业实施营改增后,铁路部门购进设备材料、研发创意、水电消耗等可抵扣进项税额,将激发促进铁路运输部门的设备更新。”姜锋介绍说,这两个月,湖北省国税局组织专题调研小组赴武汉铁路局,了解湖北省铁路运输业的经营现状、营业规模、行业特点、收入分类等情况,为铁路运输业实施营改增作技术上的准备。武汉铁路局也着手开展了营改增试点相关测算分析,研究供应商资质、现有成本费用支出中可取得抵扣进项税额规模、现有计费系统的调整完善、试点实施对企业营销方式的影响等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案。
“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还具有统一税制、均衡税负的作用。”白景明介绍说,铁路运输改征增值税以后,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企业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适合自己的运输方式,而不必考虑税率的影响。
改革持续发力,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为使本次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各地财税部门和相关行业已紧锣密鼓开展准备工作。
吴晓强介绍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税务总局分解落实了多项工作任务,要求相关司局和各地税务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保证税制改革的平稳过渡。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可以保证明年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顺利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各地税务机关则加强对相关行业的调研和准备工作。辽宁省国税局升级了“应税服务业发票开具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及财税库银系统测试工作,保证营改增扩围后,纳税人能顺利开票,申报缴税。沈阳铁路局正按照部署,办理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事宜,保证明年增值税缴纳和发票开具工作的顺利进行。
“营改增的不断扩围,将持续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重要动力。”白景明认为,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随着试点行业范围的持续扩大,减税力度还将不断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将更加显现。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透露,今年前10个月营改增共计减税达939.65亿元,预计全年减税数额将达到或超过1200亿元。总的看,营改增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二、三次产业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政策效应正在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