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启动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
记者胡建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通知要求,要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白酒出厂检验。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 记者胡建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
通知指出,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个别地方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不严,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
通知要求,要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白酒出厂检验。
通知特别提出,要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同时,企业要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者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
通知强调,严禁白酒生产许可证的跨省转移。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必须依法关停,强制退出。
此外,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白酒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
据食药监管总局透露,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将列入审查细则,从原辅料到生产过程全环节质量安全控制,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