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亿元时代 信托资产规模奔跑信披滞后

徐天晓 |2013-11-26 15:483087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三季度末,信托业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10.13万亿元,稳坐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业第二把交椅。华东地区某信托公司有关人士曾经直言,连推介信息也没有的原因是产品不愁卖,无需借助互联网这一渠道进行传播。

  第三方人士呼吁提高透明度

  ■本报记者 徐天晓

  虽然信托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突破了10万亿元,可是信托公司仍是所有金融子行业中最“神秘”的一员。究其原因,信托公司的私募气质及其在产品信息披露方面的一贯低调,使得外人仍难以窥见其真面目。

  《证券日报》记者对于截止到2012年年末受托资产规模排名行业前20位信托公司的官网信息进行了一次统计,发现上述公司信托计划披露的详尽程度千差万别:部分信托公司详尽披露信托计划的发行、成立、事务管理报告、清算报告等信息;也有部分信托公司甚至连产品发行信息的披露也很“吝啬”。

  “信托公司如果能对自身的信托计划适当进行更为主动的披露,或许可以改变公众对信托业社会形象的模糊认识;对于合作机构来讲,也能更清晰和准确地了解信托公司的管理能力;管理规范的信托公司对产品信息进行更多的披露,其实是对公司品牌的一种宣传”,一位第三方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规模膨胀 信披低调

  在业内人士看来,信托公司产品的信息披露极少,是其不被外界了解的最主要因素。

  用益信托分析师李旸对本报记者指出:“虽然部分法规对信托的信息披露做了规定,但是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或细则,以及从信托公司的角度来讲也普遍不重视信息的公开披露,这也使得目前不同信托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情况差异巨大,格式、内容也相差很多。”

  记者选取了截止到2012年年末受托资产规模排名行业前20位的信托公司,并对其官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统计。记者发现,部分信托公司如中信信托,会在网站上详尽披露信托计划的发行、成立、每季度的定期报告、清算报告等信息;而也有部分信托公司甚至无法看到有哪些产品正在推介。

  “信托公司信托计划的披露并没有对公众的强制性,而且信托公司往往不希望被公众过多的关注,如果披露信息过多反而容易‘节外生枝’,所以多数信托公司往往都不会对外披露信托计划的定期管理报告和清算报告”,有信托业分析人士指出。

  在李旸看来,信托公司不进行公开信息披露也有出于保护商业机密的目的,一项创新产品的开发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一旦披露产品的设计细节,就很可能被别人抄了去,同时还有IT系统建设不足等很多原因。

  然而,随着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不断增大,信托行业在信披方面的低调态度与其风控要求或已不相称。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三季度末,信托业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10.13万亿元,稳坐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业第二把交椅。按照资金来源进行划分,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为2.36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的比重为23.28%;单一资金信托的规模为7.22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的比重为71.28%;管理财产信托的规模为5508.4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的比重为5.44%。

  “近年来很多对于信托业负面的传言(例如,房地产信托的兑付风险传闻),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信托公司普遍不对外公布定期报告,外界无法了解信托行业在房地产行业的真实投资运营情况,部分风险防范较为出色的项目,也会受到投资者对整个行业的负面担忧情绪的拖累”,有第三方公司分析人士指出。

  对于已经奔跑在10万亿元的规模上的信托业来讲,继续“装深沉”或许已经是一种过时的节奏。

  “信托公司已经开始需要慢慢建立起自己的品牌,我认为管理规范、主动管理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应该试着逐渐增加集合信托的信息披露,这样相当于变相加强了自身与投资者以及合作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对于公司的品牌树立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上述人士指出。

  期待者众 获益者多

  事实上,不少信托市场的参与者,如第三方、研究机构等也期待信托公司能够进行更完善的产品信息披露。

  一位第三方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代销信托产品,我们肯定是希望能销售综合实力、管理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的产品,这样可以给我们的客户更多的保障,公司内部希望对信托公司的管理能力进行评价,可是很多信托公司并不公开产品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或清算报告,或只公开一部分,我们也无法得知他的产品在运行期间有没有出现风险或其他的问题,也就无法对信托公司进行评价。”

  除了从营销环节,投资者、第三方等可以通过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更了解信托公司,在融资环节,交易对手也可以藉由产品的信息披露,了解一家信托公司的风格和优势。

  “披露进度” 千差万别

  按照规定,信托公司要每季度披露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涉及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收益情况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等;当发生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等不利事项时要进行临时性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清算报告是了解信托产品运行情况的最直接信息来源,不过从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信托公司都不会在官方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约有半数的信托公司会在网站上披露产品的详细清算信息及临时性公告。

  此外,虽然部分信托公司看似“敞开胸怀”,但是一些敏感产品的信息则不会披露,如打政策“擦边球”的产品、甚至涉嫌违规的集合信托产品在网站上很难找到蛛丝马迹。记者曾接触中部地区一家信托公司,其一款基建产品因涉及地方政府违规担保,仅在公司财富中心客户中进行销售,而网站上仅有一条产品简单的成立公告。

  此外,部分已完全实现直销的信托公司,其在官网上披露的产品信息极少,甚至没有产品的推介信息。华东地区某信托公司有关人士曾经直言,连推介信息也没有的原因是产品不愁卖,无需借助互联网这一渠道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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