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谈地方债:先建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再发债
楼继伟在文章中说,由于长期存在储蓄率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发展转型期,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聚,规模庞大,增长较快。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机制。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在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谈到地方债,指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机制。
楼继伟在文章中说,由于长期存在储蓄率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发展转型期,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聚,规模庞大,增长较快。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债务余额超过当地综合财力,并已经出现债务逾期。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