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寿全力推进大病保险理赔服务
2012年8月,国家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西安市城镇居民与新农合同时承保,城镇居民参保近170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为400余万,合计参保人数近600万;汉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30余万,新农合参保人数近300万,合计参保为320万人,两市共计承保人数近900万。特别是与省会西安大病保险的此项政企合作,更具重要而深远意义,对造福群众、保障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
2012年8月,国家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指导意见》。作为国内最大险企在陕机构,陕西国寿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竞标,凭借雄厚实力、过硬品质和专业完善的服务方案,最终成功取得西安、汉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独家承办资格。其中,西安市城镇居民与新农合同时承保,城镇居民参保近170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为400余万,合计参保人数近600万;汉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30余万,新农合参保人数近300万,合计参保为320万人,两市共计承保人数近900万。中国人寿承保人数占全省四个试点地市总承保人数的64%,居我省大病保险工作主导地位。特别是与省会西安大病保险的此项政企合作,更具重要而深远意义,对造福群众、保障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
目前,西安、汉中两市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可以至少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参保人员在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可以由本人或家属到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居住地所属服务网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由中国人寿进行集中审核、理赔。截至11月上旬,陕西国寿已受理大病保险业务咨询六千余人次、案件2390笔,审核通过案件1645笔,已共计支付大病赔付金1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