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设立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2009-02-26 16:03281

有人大代表在其提案中提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地方政府应以财政出资形式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组织信用担保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郭国庆今日向网易财经公布了他本次两会即将提交的提案。郭国庆本次一共将提交九个提案,其中在《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中提到,为解决困扰 中小企业(行情 股吧)发展的融资难问题,地方政府应以财政出资形式,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组织信用担保机构。

      郭国庆在提案中写道,信用担保基金最好是由政府、银行和地方中小企业共同提供,能够发挥担保的信息和成本优势,同时,中小企业的参与使其与担保机构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者,使其有动机共同去监督贷款企业。

     您赞同政府应设立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吗?

     正方观点:政府应该扶持中小企业

     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近几年来,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伴随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中小企业正在经历着生存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使长期以来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

      郭国庆认为,政府应该扶持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政策支持。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加大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使其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同时,国家还应改善对中小企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适当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对于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降息、免息等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要以财政出资形式,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组织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基金最好是由政府、银行和地方中小企业共同提供,能够发挥担保的信息和成本优势,同时,中小企业的参与使其与担保机构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者,使其有动机共同去监督贷款企业。政府要在整个信用担保体系中发挥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参与担保市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募捐的良性格局。

     反方观点:中小企业风险高,谁来监管担保机构?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整体信用上,一般都要弱一些,担保机构在经营中面临较高的代偿风险、抵押物和质押物风险、流动性风险、担保人地位不平等风险等。商业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大多要求担保机构对贷款本息全额进行担保以转嫁风险,在对贷款项目监管上,商业银行只设定义务,而不承担责任,这种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性也加大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

     而且,随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活跃,担保也就进入了一个违规操作频发的时期。

据业内人士介绍,金融危机后,不少企业出现了盈利能力减弱,亏损增加,还贷能力下降甚至缺失,种种因素导致担保机构代偿风险骤增。而由于担保机构承担了过多的风险,有些担保机构面临着只担保不足以生存的情况。生存压力增大,令不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违规操作的情况增加。

      据了解,目前不少信用担保机构尽管以提供信用担保为名,但其实涉嫌非法融资。

      地方政府以财政出资形式,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组织信用担保机构,谁来监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虽然承担着一部分金融服务的任务,确属于非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无法监管,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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