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信息泄漏事件频发 被指应为泄密担责

2013-11-06 14:24 1653

  “目前接到的举报热线很多,但经过排查之后,有价值的线索不多,因为真实的快递信息遭到泄露的举报较少。”10月29日,负责接听圆通快

  “目前接到的举报热线很多,但经过排查之后,有价值的线索不多,因为真实的快递信息遭到泄露的举报较少。”10月29日,负责接听圆通快件信息倒卖举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透露。

  因近日曝出快递信息泄露事件,圆通的信息管理漏洞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对此,圆通在事件再次曝出的当晚即作出回应,向消费者道歉并进行内部排查。这一反应看似迅速,然而搜索圆通被曝光的历史不难发现,涉及信息倒卖的新闻早已有之,但圆通此前却始终没有正面回应。直到此次被矛头直指,才终于奋起救火。

  这不得不让人担忧,快递单信息泄露现象在快递业到底有多严重;而面对消费者的信任,快递企业该如何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畅销”的圆通快递单

  “快递单号每天上午11点左右开始陆续添加到网站里,到下午13点能更新8000至9000个,到17点大概有2至3万个单号更新。所以买家一般在下午16点左右来买单号是最好的,因为这个时候单号最全,几乎所有的收货城市都会有。”一名刷单店主头头是道地告诉。

  这家名为老罗网络推广工作室的淘宝小店,在淘宝众多利用快递信息刷单的店中并不出众,但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人气。究其秘诀,便是其赖以成名的镇店之宝“新鲜单号”。这些来自各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单号,一经出炉便被部分淘宝店家买走。而其中,圆通的快递信息自然也是抢手货。

  该店客服告诉,虽然同样是1元1条的快递信息,但自家店的单号刷新速度可谓“行业领先”。而这种所谓“行业领先”的刷单速度,甚至已经超越了消费者收件的速度。

  为了获得的信任,他还举出了店里的“经典案例”:一份下午6点15左右才收货的圆通快件,他们却能在6点以前把单号发给买家,由此可见他们在快递信息获取方面的实力。但当问到是否是从圆通内部人士获取信息时,对方仅表示,做这一行的大家都有自己的渠道,渠道越高层、越内部,速度才能越快。像有些小店只能从快递员或小型快递公司手里收散单,自然没有他们的单“新鲜”。

  对于这种刷单行为,淘宝店主们早已见怪不怪。一家经营休闲零食的淘宝店主寒琪告诉,自己开店之前,就曾从事过刷快递涨信誉的“刷子”工作,而这可能是相当一部分淘宝卖家信誉的来源,因为系统显示的发货量越高,淘宝店的信誉就会越高。她表示,如果店主资金充足,一般建议自己到快递公司发真实的快递空单(空包快递,这样的空包签收人是买家本人,所有快递细节都可以查找到,但并没有包裹寄出去),一个空单的价格一般在5至6元,这样刷出来的信誉就算被淘宝小二调查,也能提供真实的快递底单。

  然而对大多数需要刷信誉的小店店主来说,资金往往并不充裕。那么,如何弄到真实的快递单号就成了淘宝卖家刷信誉的关键。正因如此,催生了一大批以贩卖快递单号为生的淘宝店。有淘宝店家表示,圆通的快递信息,即兼顾了大品牌快递公司的形象价值,又有大量的货源流出,因此在刷单业里特别畅销。

  这样的刷单行为究竟有多火爆?老罗店的客服告诉,自己店里每天更新的几万个快递单号,同时也挂在单号批发网站上交易。买家只需要报出发货和收货地址,卖家随后就能找到相匹配的快递单号,虽然快递公司无法指定,但圆通的快递一般比较多。

  专家称圆通应担责

  圆通方面对回应道,公司“内鬼”的排查已经初见成效,在华北和华南区发现了两家涉事网点,并对涉事网点进行了停业整顿和惩处。同时,圆通还表示公司已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圆通方面表示,目前发现的网点和员工“内外勾结”参与快件信息倒卖的违法行为尚属于个人行为,对此圆通速递将实行“零容忍”,切实落实与员工签订的信息保密协议,逐一进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但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看来,包括圆通在内的快递公司与寄件人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应该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快递单的安全。如果查实是内部员工泄露信息,圆通公司至少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该向寄件人承担违约责任。

  面对管理上的漏洞,圆通方面表示,首先会在公司内部进行全面排查,寻找信息泄漏源头。同时联合信息技术合作伙伴,展开信息系统接口互查,提升快件信息安全管理等级,排除隐患。

  处罚过轻难阻趋利行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递业内人士对表示,出现信息泄露的事情,也许是快递行业提升信息安全新的契机,但其背后体现的却是快递行业“顽疾”之一,即低价竞争的“并发症”。

  该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低价竞争,出售快递信息每单1元的利润,比快递公司辛辛苦苦送快递的利润还要高,才导致越来越多的快递业内人士开始进入信息倒卖的灰色地带。

  而目前对于这种行为的法律处罚成效并不显著。

  了解到,实际上在今年3月开始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及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泄露用户信息的企业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看来,由于目前刑法对泄露公民信息的犯罪量刑不重,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处罚力度,或许还不足以阻止部分利润微薄的快递从业人员追逐灰色利益的脚步。

  且前述不愿具名的快递业内人士透露,针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各地公安部门已经多次加大打击力度,但由于报案方经常无法提供“实质损失金额”,也缺少消费者起诉索赔,因此常常无法立案。

  在公安部门已经公布的多个打击此类犯罪的案例中也发现,最后均为实施非法收集、倒卖信息者承担责任,未见对信息管理方的处罚。

  消费者欲集体诉讼维权

  在处罚力度不足之时,不管圆通自身如何补救,此次信息泄露事件中最终的受害者仍是消费者。而在屡次遭遇信息泄露事件之后,能否为自己的信息安全讨回公道,成了公众最为关心的话题。

  “事实上,快递信息泄露方面的问题由来已久,消费者虽然可以向圆通公司进行索赔,但经常由于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因此消费者可能难以获得具体赔偿。”李德成表示。

  对此,赵占领认为,作为信息管理方的公司,尽管泄露信息未对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是这种现象使消费者存在潜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因此,公司不仅仅要追究倒卖信息的员工的责任,也应向广大顾客进行道歉,甚至给予一定赔偿。

  获悉,目前有部分消费者在向圆通快件信息倒卖举报中心举报信息泄露的同时,准备提起集体诉讼,针对信息泄露导致的相关损失进行索赔。

  但如何界定事件中圆通方面的责任与索赔额度,在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后,他们却仍无头绪。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目前正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较此前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了一定的补充。《草案》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时,《草案》还规定,如果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这或许将为消费者对于信息安全的维权之路点亮一丝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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