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平:互联网企业做金融欠缺风控基因
“互联网金融毕竟是金融,因而不能没有金融基因,而最重要的金融基因即风险管控”,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近日撰文指出。杨再平副会长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7个方面的风险,即客户信息安全风险、客户资金安全风险、支付体系安全风险、套现洗钱风险、流动性及兑付风险、相关信息系统风险、无视相关金融监管法规风险。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7日讯 “互联网金融毕竟是金融,因而不能没有金融基因,而最重要的金融基因即风险管控”,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近日撰文指出。事实上,随着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受众越来越广,风险也逐渐暴露。此前已有多起事件涉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信息被泄露,虚假交易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杨再平副会长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7个方面的风险,即客户信息安全风险、客户资金安全风险、支付体系安全风险、套现洗钱风险、流动性及兑付风险、相关信息系统风险、无视相关金融监管法规风险。
杨再平副会长强调,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掌握了大量客户真实身份信息诸如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同时还掌握了客户大量银行卡敏感信息诸如银行卡号、个人标识码等。但在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却十分薄弱,商户管理与客户资金使用也均处于无监控状态,支付宝等企业也多次暴露了这方面的问题。
此外,流动性及兑付风险也不容忽视。杨再平副会长认为,即便支付宝等类似官网将其产品产品描述的好似没有风险,能确保用户资金万无一失,事实却恰好相反。一旦绑定的货币基金出现大幅缩水或投资者集中赎回投资的情况,而基金公司手中所持流动性资产又不敷支出时,货币市场基金必将面临严重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在2006年就曾出现过。美国版“余额宝”的陨落也是前车可鉴。
虽然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注意,但是暗藏的风险往往更加致命。杨再平副会长文中写明,无视相关金融监管法规风险其实这比前几种风险更具危险性。
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以“创新业务、改善客户支付体验等”为名目,不断碰触监管底线,完全无视相关金融监管法规。例如“快捷支付”等创新产品,就公然抵触《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1]86号)即 “86号文”,即违反了首笔业务需通过银行物理网点验证等规定。
杨再平副会长总结时指出,当下对非金融系之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及“搅局”的吹捧,那不是爱之,而是捧杀之。许多个人及组织往往都在“得意忘形”时犯错误。曾记否?上世纪80年代有买国外飞机成功的企业家,其公司内设机构比照政府而为“办公厅”等,不可一世,后来怎样了?所以,当下倒是有必要呼吁:互联网金融风险不可小视,“野蛮生长”、违规“搅局”不可取,风险管控之最重要“金融基因”不可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