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开启 深圳探索应对台风洪水

陈婷婷 |2013-09-25 10:53696

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将巨灾保险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提高我国巨灾防范意识。2013年我们就改变了地震保险的条款,在这个条款中,保险公司只能赔偿上限的20%,也就是说不管被保险人的损失有多大,我们只赔偿损失的20%。

  守得云开见月明。每每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各地政府全权代理进行救助,未来巨灾保险也不断发挥作用,巨灾保险将开启试点。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近日在第23届亚非保险再保险联合大会上透露,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已经批复云南、深圳两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早于今年5月,深圳保监局就已宣布开始研究巨灾保险推进模式,而云南则在地震保险制度探索和研究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

  细分来看,云南探索的巨灾保险以应对地震为主,主要是为居民住房进行保障。而深圳主要是应对台风和洪水等巨大灾害,通过综合巨灾方式为当地居民的人身财产提供保障。

  对于目前的试点进展情况,董波介绍到,两种巨灾模式的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与此同时,在推进试点方面,中国已有20多个省市开展了除地震外的保障,如浙江、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基本涵盖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倒塌或损毁。然而,试点终归还在进行当中,最后敲定成文的制度还未出炉。

  经过多年酝酿,巨灾保险制度一直没有推出。对此,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总经理和春雷分析,现在国内巨灾保障的补偿作用不够明显。从目前来看,中国巨灾保障的模式主要是以政府救助为主,虽然政府救助的效率非常高,动员的能力非常强,但是在救助过程中专业化程度亟须提高,未来保险的保障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来看,保险保障的覆盖面相对比较低,通过保险方式解决公众巨灾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每一次遭遇巨大自然灾害后,保险的补偿作用还很有限。

  纵观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来看,巨灾制度往往是由政府牵头形成。首先是国家立法要求相关方强制投保;其次是建立再保险机制,如美国的农业保险,政府或以直接保险人的身份承保巨灾,或担任再保险公司的角色并对原保险公司进行财政补贴,如日本地震保险,由保险公司、政府参股的再保险公司和政府三方负担风险;三是借道资本市场分散巨灾风险,比如销售“巨灾债券”等;四是税收优惠。

  与此相比,我国尚无巨灾保险制度框架,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途径只有两种:从保费中出资5%-15%投保再保险,或出资5%-10%参加各省政府牵头的“大灾基金”。

  和春雷建议,应在国家层面有顶层设计,特别是在巨灾立法、政策支持和政府职能协同等方面应该有一个制度安排,防止在巨灾保险的整个设计过程中间出现碎片化现象。

  在产品研发方面,和春雷认为,产品设计中应该坚持保障合理、覆盖面广和成本不高的原则;与普通商业保险相比,巨灾险重点是提高保障的覆盖面和公众的承受能力,地震、洪水、台风和自然灾害作为保障的重点应优先考虑。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地方的巨灾风险特点,设计出差异化的巨灾保障产品。

  观点

  推动建立适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

  中国保监会曾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地震保险等巨灾制度研究,并在立法建设方面取得初步进展,如2007年中国政府出台《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出鼓励单位和公民促进保险等等。在推进试点方面,中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已经批复云南、深圳地区开展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此外,浙江、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基本涵盖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倒塌或损毁。

  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将巨灾保险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提高我国巨灾防范意识。

  公众应该改变政府主导巨灾保险印象

  虽然中国自然灾害频发,但现在保险覆盖率却并不是很乐观。要想真正做到巨灾保险创新先行,公众就必须要改变政府主导巨灾保险的印象。因为政府不可能总是扮演“全权收底”的角色。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政府可以和私有部门合作来建立灾害共同体,使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以此来减少家庭损失的同时提高公众对巨灾的认识。

  此外,为了更好地平衡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政府除了运用传统保险的工具外,还可以用一些非传统的工具,如发放巨灾的债券等等,债券实际上就是一个多年的保险债券,这样就可以通过债券来减灾救灾。

  巨灾间接风险应受到重视

  间接损失对保险业务是一种挑战。这样的业务需要具备非常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否则就在金融财务上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必须谨慎应对承保时的间接损失。

  2000年的时候,伊斯坦布尔有62%的可能会发生地震,但是在进行承保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到伊斯坦布尔发生地震的风险概率。对投保营业中断险的客户,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很好的营业持续计划,就有可能造成营业中断时间很长,保险公司赔付太多。所以2013年我们就改变了地震保险的条款,在这个条款中,保险公司只能赔偿上限的20%,也就是说不管被保险人的损失有多大,我们只赔偿损失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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