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小微企业可年免征增值税600多万元
”得知此优惠政策后,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假如店里今年8月的销售额为1.8万元,按原先3%的增值税征收率来计算的话,他要缴纳524元的税款。”王富军表示,早在2012年,类似的免征税政策已在个体工商户领域实行,对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两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月销售额两万元以下的630户次小微企业受益
昨日,记者从周口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对小微企业月收入两万元以下者免税的细则:只要当月收入小于或等于两万元,就可享受免税政策,并且不按全年收入进行平均。据统计,2012年我市销售额低于24万元的小微企业约有630户次,按此政策推算可免征增值税620多万元。这就意味着,这些纳税人将是这项政策真正的受益者。
市民张先生在周口市区黄河路上开了一家五金门市部,注册了一家小公司。由于年销售额不足80万元,所以按小规模纳税人来缴纳增值税。去年以来,生意一直不是很景气,月销售额时高时低,高的时候好几万元,低的时候也就1万元左右。“因为店里还请了个店员,生意不好的时候,刨去人员工资、房租水电,我不但不赚钱,还要倒贴。”得知此优惠政策后,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假如店里今年8月的销售额为1.8万元,按原先3%的增值税征收率来计算的话,他要缴纳524元的税款。新政策出台后,这笔费用他就省下来了。“越是小老板,挣钱就越不容易。这项优惠政策还是能为我们减轻一些负担的。”张先生说。
“为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两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8月21日公告:对按月、按季度纳税、兼营纳税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做出进一步明确,月销售额两万元(包括两万元)、季度销售额6万元(包括6万元,仅指按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以下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富军说。
王富军给记者算了笔账,以增值税为例,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以一个月销售额两万元来算,有的小微企业每个月最多可以减免600元的增值税,一年下来最多可以减免7200元税款。以营业税为例,对于服务性企业等缴纳营业税的小微企业而言,尽管不同企业税率不同,但如果按照5%的征收率计,月营业额两万元的小微企业每月最高或可免征1000元税款,一年则最多可以免掉12000元税款。
“事实上,该举动是2011年年底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整的延续。”王富军表示,早在2012年,类似的免征税政策已在个体工商户领域实行,对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两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目前,周口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到这一与个体工商户一样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