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凭应收账款融资
企业发了货,还未收到账款,没钱开展生产,成为一些企业的困扰。9月4日,市外经贸委传出消息称,日前经商务部批准同意,两江新区将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今年年内,将由市外经贸委牵头制定两江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的有关具体办法。
本报讯 (记者 陈钧)企业发了货,还未收到账款,没钱开展生产,成为一些企业的困扰。即将有便捷的融资方法解决这一困难了!9月4日,市外经贸委传出消息称,日前经商务部批准同意,两江新区将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什么是商业保理?市外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称,简单来说就是卖方将货物卖给买方,卖方可将贸易过程中销售或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再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现金流提前用于采购、生产等,以避免应收账款产生到收回期间企业资金周转的难题。
有关资料显示,当前受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总体不足,我国各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在此背景下,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回收周期不断延长,应收账款拖欠和坏账风险明显加大,企业周转资金紧张状况进一步加剧。业内人士估计,2012年,全国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在20万亿元以上。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回收风险加大,对保理服务的需求也必然快速上升。
“需求决定市场。”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韩家平预测,“未来几年,中国将继续成为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而商业保理行业更是面临巨大发展机遇。”
据悉,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已于去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此次,商务部将两江新区纳入第二批试点,可以说是其支持西部大开发和两江新区开发开放的具体举措。根据商务部对两江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的批复函,申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商业保理公司应至少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试点区内。今年年内,将由市外经贸委牵头制定两江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的有关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