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为企业上市提供便利
张先生经营着一家电信设备供应企业,经过多年的不断开拓,企业逐渐赢得了稳定的市场,并成为国内某龙头电信企业的设备供货商。应收账款转让后,天津农商银行给予张先生的企业2800万元的保理额度,期限一年,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张先生经营着一家电信设备供应企业,经过多年的不断开拓,企业逐渐赢得了稳定的市场,并成为国内某龙头电信企业的设备供货商。这两年,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张先生打起了“上市的主意”。
可是,上市需要一笔过桥资金,这笔数额不小的钱难住了张先生。天津农商银行客户经理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张先生推荐了无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张先生的企业报表上有3000多万元国内龙头电信企业的应收账款,从双方以往的交易历史记录看,该龙头电子企业均能按照购销合同要求按时足额归还账款,且该企业同意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天津农商银行。应收账款转让后,天津农商银行给予张先生的企业2800万元的保理额度,期限一年,一年内可循环使用。该保理授信额度一方面满足了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时,该行对该企业无追索权,因此融资款发放后,企业财务记账体现为应收账款减少,货币资金增加,不增加借款,从而还为企业美化了财务报表,为其上市提供了便利。
天津农商银行无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卖方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该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该行给予卖方一定比例的资金融通,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天津农商银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的业务。保理额度有效期一年,一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保理融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且到期日不得超过保理额度到期日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