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我国出口加工区功能将全面得到拓展
2009-02-23 17:34511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作为目前区内企业大多从事“两头在外”产品加工的出口加工区,今年将全面开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这是我国2000年开始设立出口加工区来,出口加工区的功能首次全面得到拓展。
据悉,2007年初,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松江等7个出口加工区率先开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并取得成效。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的第一步。下一步海关还要将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整合转型为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并最终使内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沿海沿江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保税港区”,实现功能、政策、管理制度、监管模式等的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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