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修改进口车政策
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之后,为了规范国内汽车市场产销,2005年我国相继出台了《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国内经销商与国外厂商、总代理根本不是平等关系,而是要言听计从,因为政策法规就赋予对方绝对控制的权力。
据新华社上海8月2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陆文军)商务部新闻发言人23日明确表示,近年来一些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之间关系不和谐,强制规定经销商经营模式,收取建店保证金,强行压库、搭售等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汽车大量进入家庭,汽车产品的投诉增多了。因此,有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记者经过长期调研发现,当前国内进口汽车市场存在的价格畸高问题背后,还存在诸多问题,但重要根源之一,就是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现状,并被一些进口汽车厂商不当利用,变相实施涉嫌垄断的市场策略,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市场公平。
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之后,为了规范国内汽车市场产销,2005年我国相继出台了《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在进口汽车流通经销服务领域,目前普遍实施4S店为基础的单一模式。近年来,随着进口量暴增,现行销售管理办法与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从事汽车进出口政策研究20多年的上海市商务委机电处处长臧新兴说,《办法》起初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然而近几年国内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爆发性增长,政策弊端凸显。《办法》中各种权益向国外车厂高度集中,对其制约却极其有限,导致国内利益受损。
有关业内专家反映,实际上,现行政策规定了决定权和支配权都在国外汽车厂商手里。价格、库存、销量、车型……全部是外国厂商说了算。国内经销商与国外厂商、总代理根本不是平等关系,而是要言听计从,因为政策法规就赋予对方绝对控制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