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正调研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
继本月初央行发布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提到“互联网金融”以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也就此作出明确表态。刘士余同时指出,互联网金融既然是创新,肯定会有失败和失误,防范风险仍是需要关注的一件事。
继本月初央行发布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提到“互联网金融”以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也就此作出明确表态。在昨日的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互联网金融峰会上,刘士余在肯定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提示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络信贷(P2P)仍需防范风险,并表示正在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进行调研。
刘士余表示,互联网金融正在为科学发展和包容性增长贡献越来越多的正能量,不可小视。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已经建立的基本形态,包括互联网支付、P2P和众筹融资,证券业和保险业也推出了新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刘士余谈到,互联网金融近年不仅发展强劲,而且对传统金融行业也起到了巨大的推进和推动的作用。互联网在不断地挑动传统金融的神经,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构成了广义的金融体系。
实际上,央行在近日发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首次提到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报告称,互联网金融业在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新渠道,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刘士余同时指出,互联网金融既然是创新,肯定会有失败和失误,防范风险仍是需要关注的一件事。互联网金融需要注意法律风险,尤其对P2P来讲,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就会演变成资金池。对于P2P而言,有两个底线不能碰: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另一个是非法集资。除此之外,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风险问题,有必要提醒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
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这既是世界性的难题,也是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面临的新挑战。
“我最近做了一些调研,大家都提出希望有监管,这是一个大的基本共识,但是怎么监管,谁来监管,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和认证。”刘士余说,监管部门认真本着国务院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战略部署的要求,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开拓者的创新精神,不会把行政手段这只看得见的手伸到健康发展的有机体里,该有什么就有什么,还是让市场环境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