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末全国组建903家村镇银行 资产总额达4540亿
“村镇银行经过6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数量初具规模、布局较为合理、经营日趋稳健、服务渐具特色的机构群体,成为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一支新生力量。按照村镇银行的性质和市场定位,督促其继续做好“支农支小”服务工作。
“村镇银行经过6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数量初具规模、布局较为合理、经营日趋稳健、服务渐具特色的机构群体,成为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一支新生力量。只要村镇银行严格按照‘总量做大、户均做小、精耕细作、服务社区’的原则经营,就一定能够实现农村经济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赢。”银监会合作部非现场监管三处有关负责人在第六届村镇银行发展论坛上表示。
据了解,截至2013年3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903家,其中批准开业836家。中西部地区组建557家,占比62%。
近年来,村镇银行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支农持续深入,村镇银行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13年3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4540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636亿元;负债总额3855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164亿元。全国村镇银行共发放农户贷款97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1322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87%,已累计向88万户农户发放贷款2364亿元,向21万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198亿元。
2013年一季度,全国村镇银行共有640家实现盈利,占开业机构的80%。利润总额22.7亿元,同比增加6.5亿元,增幅为40%;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达1.66%和11.7%。部分没有盈利的机构主要是开业时间短,有的开业时间还不足1年。
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发展较快、经营平稳、支农作用明显,运行6年仍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说明最初的政策考虑是周到的,达到了当时的预期。今后,中国银监会仍将继续加强监管引导,确保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
首先,按照村镇银行的性质和市场定位,督促其继续做好“支农支小”服务工作。一是督促村镇银行始终把“支农”、“支小”作为村镇银行的根基和生命线,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发展目标、经营机制和服务体系。二是督促村镇银行建立支农承诺制,要求所有企业法人和持股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在入股村镇银行时对村镇银行“支农支小”予以书面承诺。三是督促村镇银行根据所在区域经济特点和客户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营销模式,完善授信审批和风险评估体系,创新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提升支农服务水平。四是督促村镇银行建立科学合理、审慎稳健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支农支小”考核力度,提高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指示权重。
其次,控风险守底线,保证村镇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系统分析和跟踪各类风险。对村镇银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加强预警督导,对不同地域、不同风险程度的村镇银行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二是督促村镇银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前瞻性地做好风险防控,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控制不良贷款。三是督促村镇银行按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推行诚实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营造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良好风气。按照银监会各类管理办法和监管指引的要求,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四是督促村镇银行要按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相关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案件防控,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彻底消除操作风险特别是案件风险隐患。吴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