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农商行违规发债遭通报
昨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农商行”)在2008年违规发行4亿元次级债券,而被央行通报。通报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昨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农商行”)在2008年违规发行4亿元次级债券,而被央行通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行次级债券有关情况通报》称,吴江农商行在未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于2008年11月18日私募发行4亿元次级债券,发行过程中没有组织承销团,且未经批准在本行业务综合(行情专区)系统中擅自开展债券登记业务,并印制实物债券凭证,由投资人自行保管。通报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央行表示,吴江农商行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其风险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并让各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银行间市场相关法规,规范开展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吴江农商行正处于排队等候上市的状态,目前正在落实反馈意见中。相关分析人士认为,吴江农商行的违规虽然是在2008年底,但是央行明确指出其风险意识薄弱,可能会影响其未来上市之路。
(闫瑾)